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扎西镇石坎村委会驻地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双河乡双河中学后山滑坡泥石流治理勘查设计(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扎西镇石坎村委会驻地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双河乡双河中学后山滑坡泥石流治理勘查设计(二次)已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6年度核查项目列入省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储备的通知(云国土资环【2016】97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威信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扎西镇石坎村委会驻地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双河乡双河中学后山滑坡泥石流治理勘查设计(二次)
2.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合同段)
第一标段: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扎西镇石坎村委会驻地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项目勘查设计(招标编号:WXGT-KS16-01)
第二标段: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双河乡双河中学后山滑坡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勘查设计(招标编号:WXGT-KS16-02)
2.1.3项目地点:昭通市威信县。
2.1.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16年度核查项目列入省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储备项目,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扎西镇石坎村委会驻地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项目(第一标段)资金匡算为1600万元,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双河乡双河中学后山滑坡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第二标段)资金匡算为800万元。
第一标段: 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扎西镇石坎村委会驻地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项目,石坎村委会一带为石坎乡政府驻地,乡镇合并时并入扎西镇。石坎中学地理坐标为东经105°9′0.9″、北纬27°47′5.6″。6月15-19日石坎村委会区断续降雨,导致石坎小学教师宿舍后方山体发生岩土坍滑、石坎村街上村民小组发生山体滑坡,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根据实地调查,村委会驻地处于山间河谷区,民房沿河道两侧分布,受地形限制,切坡建房较为普遍。由于房屋距离山体边坡较近,加之主要为砂泥岩岩层,风化作用导致土层厚薄不均或节理裂隙较为发育,在降雨影响下引发土层滑坡、坍滑等。一旦滑坡将威胁学校师生和住户约1100余人的安全,其危险性和危害性大,地质灾害险情等级为特大型。
第二标段: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双河乡双河中学后山滑坡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滑坡-泥石流隐患位于双河乡双河中学后山,滑坡后缘裂缝处地理坐标105°12′22.1″、北纬27°51′26.4″.6月17日-20日双河乡持续降雨,导致双河中学后山出现三条与坡向垂直且相互平行的山体裂缝,斜坡上一农户房后山体同时出现明显的地面下沉;滑坡西侧走向为北东至近东向沟谷的中上游段谷坡侧出现土层坍塌,存在泥石流隐患。根据实地调查,滑坡处于蠕滑变形阶段,进一步滑动不仅造成坡体上民房开裂,而且还会增加沟谷中的松散物源,诱发泥石流的发生。一旦滑坡将威胁双河中学师生367人和周边村民近200余人共567人的安全,地质灾害险情等级为大型。
2.1.5招标范围: 项目勘查设计(地质灾害勘查,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
2.2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不再统一时间统一组织,投标单位自行前往,联系人电话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2.3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
按地质灾害勘查(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推荐与比选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以下简称可研)、施工图设计3阶段开展工作,工作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规程要求。勘查成果与可研报告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需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提供使用。
2.4提交成果时限要求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勘查及可研工期共75个日历天完成,待勘查、可研报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批复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成果须通过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2投标人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
3.1.3 投标人近3年来完成类似业绩3项及以上,并能够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定义:投标人业绩符合下列任一项标准的:1.国土部门实施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2.国土部门实施的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
3.1.4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结构设计任一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年以上的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等证明材料)。近3年来主持完成的类似业绩2项及以上,并能够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3.1.5信誉要求:近3年没有在服务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投标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被授权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来(201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3.2投标范围和数量限制
3.2.1在本批次招标项目中,只划分2个标段(合同段)。
3.2.2投标人可对本批次中的标段进行投标。
3.3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人可于2017年1月23日至 2017年2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凭(1)介绍信(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6)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北市区小康大道实力郡城小区1-A2号商铺)办理投标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为 600.00 元/份,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09时00分,请各投标人于2017年2月14日08时30分至2017年2月14日09时00分提交,接收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4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昭通市国土资源局网以及威信县国土资源局网上发布。
7.其它注意事项
7.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招标方式。
7.2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威信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威信县人民路49号
联系电话:0870-6120531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北市区小康大道实力郡城小区1-A2号商铺
联 系 人:顾先生 董女士
联系电话: 13708455683 15559762532
电子邮件: 10199796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