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幕菲勒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招标已由砚发改复[2017]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砚山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12个月,监理服务期12个月。具体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本工程设置二级监理机构,总监办由招标人成立负责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幕菲勒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工程监理服务。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2.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
2.5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是其在职员工(提供证明材料),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拟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证及身份证原件、 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近5年曾完成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施工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的项目评定书或质量评定书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报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参与报名的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上述资料纸质彩色复印件各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于 2017年 1月 25 日至 2017 年 2月 6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丽晶园小区56幢7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图纸售价人民币20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2月 24 日 09 时 00 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于当日 08 时 30 分至09 时00 分递交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云南省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新业务用房四楼开标厅)。
5. 发布的媒介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ynzb.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com)、云南省国土资源厅(www.yndlr.gov.cn)、文山州国土资源局(ws.yndlr.gov.cn)、云易招企业招采B2B电商平台(http://www.eftcn.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砚山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砚山县砚华东路70号
联系 人:张工
电 话:1357764636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丽晶园小区56幢7号
联系人:高武伟
电 话:13887502890
传 真:0876—2127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