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幕菲勒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7-01-25 14:05:00 【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幕菲勒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已由砚发改复[2017]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砚山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幕菲勒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二标段,总投资额:约1374.34万元,总建设规模为355.3372公顷;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的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

3.3 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幕菲勒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分为四个标段,同一施工企业均可对四个标段提出申请,但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3.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业绩证明材料以竣工时间为准)须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2项以上(含2项,土地整治、中低产田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和交通道路建设,且单个合同中标价在3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业绩证明材料以竣工时间为准)须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2项以上(含2项,且单个合同中标价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工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7省外企业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备案登记证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 月25 日至2017年2 月6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丽晶园小区56幢7号)报名;

4.2 报名后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 月25 日至2017 年2 月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丽晶园小区56幢7号),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证件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一套复印件报名:

(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的身份证;(5)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6)资质证书副本;(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8)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本单位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省外企业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书;(10)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11)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5.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200.00元,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28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2月 24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新业务用房四楼开标厅)。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2月 24 日 14 时30 分至15 时 00 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文山州国土资源局(ws.yndlr.gov.cn)、云易招企业招采B2B电商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砚山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砚山县砚华东路70号

联系 人:张工

电 话:1357764636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丽晶园小区56幢7号

联系人:高武伟

电 话:13887502890

传 真:0876—2127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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