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大兴镇金沙村大场沟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经云南省国土厅以云国土资环【2016】1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善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地点:昭通市永善县大兴镇金沙村。
2.2项目概况:永善县大兴镇金沙村大场沟泥石流,是鲁甸6.5级地震灾区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之一,大场沟泥石流现阶段处于发展期,目前主要对漆家大坪子、尧家大坪子、蒋家营、双河口等村的人身安全、房屋、田地、道路等构成威胁,直接受威胁农户约150户600人,间接威胁金沙村、金沙村完小师生140人及沟口下游金沙矿区选矿厂厂区及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泥石流灾情等级为特大型,险情等级为大型,综合确定为特大型泥石流。
2.3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3.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3.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承担在建(待建)项目;
3.4.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类似业绩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
3.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3.7.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东路41号)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1200元,图纸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6)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无需提供);(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可网上查询)。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11时00分,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号。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nggzy.com)、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yndlr.gov.cn/index.aspx)、昭通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zt.yndlr.gov.cn/)及及招标人(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网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招标人:永善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永善县县城
联系人:谌工
电话:1388705298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东路41号
联系人:陈艳
电话:13577157980
传真:0871-65892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