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永善县溪洛渡镇“新拉村岩湾四、五组”、“玉笋村罗家河沟”滑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2017-146
昭通市永善县溪洛渡镇“新拉村岩湾四、五组”、“玉笋村罗家河沟”滑坡治理工程经云南省国土厅以云国土资【2017】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善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地点:永善县溪洛渡镇新拉村、玉笋村。
2.2项目概况:溪洛渡镇新拉村滑坡直接威胁岩湾四组农户68户276人、五组农户5户24人、岩湾小学师生82人,房屋70余间,昭永公路以及滑坡地质灾害区内的耕地约200亩,威胁资产约875万元,综合确定滑坡防治工程等级为三级;玉笋村滑坡直接威胁玉笋村10户,共计40余人生命财产安全,潜在经济损失约1000万元,危害对象等级三级。总投资约800万元。
2.3施工工期:90日历天
监理服务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委托内容完成为止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为新拉村岩湾四、五组滑坡治理工程;二标段为玉笋村罗家河沟滑坡治理工程;三标段为施工监理。
第一标、第二标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3.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承担在建(待建)项目;
3.4.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类似业绩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类似业绩指2014年至今完成的至少2项单个施工中标金额在500万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施工项目);
3.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3.7.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第三标资格要求:
3.8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0 业绩要求:近3年应至少完成过1项及1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3.11 诉讼和履约要求:申请人近3年没有在监理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2项目总监: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近3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总监业绩证明材料须是能够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否则不予认可。
3.14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必须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 4月 11日22:00。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如下:
账 户: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建行昭通凤凰分理处
账 号:53001636144051002019-1441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三 万元(一标段)
账 号:53001636144051002019-1442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三 万元(二标段)
账 号:53001636144051002019-1443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三 仟元(三标段)
备注: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中心备案;各投标人严格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再到交易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换取凭证,投标文件中装订各投标人转账凭证即可(如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
4.2.第一标、第二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第三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购买第一标、第二标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6)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无需提供);(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提供至少2个近年(2013年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附可网上查询的项目中标公示的网页截图);(9)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开具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4.4 购买第三标段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5)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5.1.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 月17 日08:30 至09:00时止。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 开标厅(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本公告同时在昭通市政府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网、昭通市建设工程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站点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招 标 人:永善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 溪洛渡镇振兴大街金溪广场
联 系 人:谌股长
电 话:1388705298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同德广场9栋305
联 系 人:朱娇
电 话:1778777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