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景东县大朝山东镇大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7-04-18 08:52:39 【字体:

 

普洱市景东县大朝山东镇大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

(补充耕地)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洱市景东县大朝山东镇大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已经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景政复(20161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普洱市景东县大朝山东镇大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招标编号:KMLC-GT-JD-20170402

建设地点:景东县大朝山东镇大村等3个村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二个标段,一标段:投资金额约725.7058万元,二标段:投资金额约688.2201万元,包含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提供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场地平整、农田水利工程、烟水工程、公路工程工程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417日~2017421,每日上午 0900 11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思茅区北部区石龙路与普洱大道交叉口(鼎城国际旁)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6)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8)每家投标人只能对一个标段提出报名申请。

注:申请人应提供检察机关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行贿犯罪记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查询结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417日~2016421,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北京时间)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思茅区北部区石龙路与普洱大道交叉口(鼎城国际旁))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00,图纸、图册每套1000.00,以上资料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5  15 930分,地点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普洱市国土资源局信息网站》、《景东县国土资源局信息网站》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4个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张哲

联系电话:0879-6222709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思程

电话:0879-2196878   15912950347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