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景东县安定镇等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7-04-18 08:51:37 【字体:

 

普洱市景东县安定镇青联等3个村、曼等乡排沙等2个村、大朝山东镇大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安定镇青联等3个村、曼等乡排沙等2个村、大朝山东镇大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已经景政复【2015134景政复【2016114号、景政复【20161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内容: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安定镇青联等3个村、曼等乡排沙等2个村、大朝山东镇大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投资规模:本项目合计施工费约3470.72万元。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至工程项目结束。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及标准。

6、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具有土地整治监理业绩至少壹个;

4)具备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足够资产及能力。

8、投标报名时间:2017417日至42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9、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思茅区北部区石龙路与普洱大道交叉口(鼎城国际旁)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11、报名要求,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下列证件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总监理工程师证原件,同时提供以上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  5   16  900分(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普洱市国土资源局信息网站》、《景东县国土资源局信息网站》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16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张哲

联系电话:0879-6222709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思程

  话:0879-2196878     15912950347 

  真:0879-2196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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