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专项审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专项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所需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2.招标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地质灾害防治标准与规范,对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按相关规定及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提供服务并提交审计报告(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及技术要求)。
2.2资金来源:本次项目采购的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
2.3项目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2.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3,631,000.00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相应生产或服务能力,信誉良好,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具有所投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
3.3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6年审计未完成审计的可提供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4投标人具备良好的技术实力,并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通报或重大违法记录;
3.7若为云南省外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须在昆明市具备固定的能够满足业务需要的办公场所、相应设备和技术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复印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7年05月27日至2017年06月0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A座91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份(如需邮购,另加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号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1018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871-65747397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A座913室
邮 编:650000
联 系 人:和工(13658848005)、牛工、杨工
电 话: 0871-63114071
传 真: 0871-65179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