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永胜县片角镇水冲河滑坡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云南省永胜县期纳镇中所河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云南省永胜县期纳镇文官河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经云国土资环〔2015〕67号、云国土资环〔2017〕75号、云国土资环〔2017〕64号、云国土资环〔2017〕6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胜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地点及项目概况:云南省永胜县片角镇水冲河滑坡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位于永胜县片角镇水冲河,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的工程治理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有谷坊坝工程、拦砂坝工程、护岸堤工程、抗滑桩工程、排水沟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1648.98万元。
云南省永胜县期纳镇中所河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位于永胜县期纳镇中所河,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的工程治理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有谷坊坝工程、拦砂坝工程、护岸堤工程、束流堤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952.12万元。
云南省永胜县期纳镇文官河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位于永胜县期纳镇文官河,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的工程治理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有谷坊坝工程、拦砂坝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549.80元。
2.2工 期:云南省永胜县片角镇水冲河滑坡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工期240日历天。
云南省永胜县期纳镇中所河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工期180日历天。
云南省永胜县期纳镇文官河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工期150日历天。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册。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标段(合同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第一标段 |
云南省永胜县期纳镇文官河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
第二标段 |
云南省永胜县期纳镇中所河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
第三标段 |
云南省永胜县片角镇水冲河滑坡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
3.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3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承担在建(待建)项目;
3.4项目经理须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水工环专业的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水工环专业的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近三年(2014年至今)完成过至少2项类似业绩;
3.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3.8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9根据云政发【2015】57号文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压证施工制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须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此必须进行书面响应(承诺)。
3.10符合前款条件的投标人只可以对以上项目的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若违反上述规定,招标人不予受理。
3.11投标人需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注:按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表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和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2) 业主或合法的第三方提供项目已竣工验收或完工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业绩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的,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查实,一律向省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导致投标人进入云南省招标投标“黑名单”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招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规定,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 2017 年06月07日至 2017 年06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民主路715号锦天苑3幢9号商铺)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1200元/份,图纸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如无三证合一的,还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6)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至少提供2项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可查询)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06 月30日 09 时00 分,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号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号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丽江市国土资源局网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招 标 人: |
永胜县国土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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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永北镇凰山路 |
地 址: |
北京路延长线金领时代A1栋1005 |
联 系 人: |
曹振郃 |
联 系 人: |
郑奇仙 |
电 话: |
0888-6560428 |
电 话: |
18213101563、187885432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