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宋乡三迈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7-06-13 10:08:34 【字体: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宋乡三迈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宋乡三迈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招标)已由勐海县人民政府文件《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174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建设资金预算的批复》(海政复〔2017130号)、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文件《西双版纳州国土资源关于勐海县勐宋乡三迈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的批复》(西国土资复[2017]9)文批准建设,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勐海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均已落实,县级投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陆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勐宋乡大安、三迈2个村委会及国有林场境内。

2.2 建设规模: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宋乡三迈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招标)建设规模178.9492公顷(其中:整理规模45.5272公顷,开发规模133.422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01.7654公顷(其中:开发新增耕地99.9385公顷,整理新增耕地1.8269公顷)。本项目共分为2个片区,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预算总投资为947.37万元。

2.3项目总估算、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项目总估算947.37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投资100%,已落实。

2.4招标规模: ①土地平整工程(一片区73.05公顷,二片区99.1公顷)灌溉与排水工程(一片区:水池5座,取水坝1座,农渠1939m,农沟5808m,涵洞29座;二片区:水池11座,农沟9227m,涵洞29)田间道路工程(一片区:改建田间道5883m、错车位11个,改建生产路1648m、错车位4个;二片区:改造田间道13229m、错车位16个,改建生产路2489m、错车位7)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项目性质:土地整治项目。

2.7项目类型: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2.8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排水工程、道路工程。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云南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试行)、《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在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与企业资质相对应,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待建)工程项目。并在近三年内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企业均可报名;

3.3 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

3.4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3.6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6省外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许可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3.7 近年在西双版纳州内的土地整治项目中标施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安全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或其它扯皮问题的不诚信者,不得参加投标。

3.8严格执行工程投标报价,投标单位必须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按时踏勘现场,中标后不得向招标方提出工程造价低、工程施工难度大等不合理要求,并有承诺书。

3.9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须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申请人须作出书面承诺。

3.10申请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是其在职员工(提供证明材料),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申请人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土地整治项目所中标段未竣工,影响整体工程竣工的标段,或截至201612302016年度土地整治项目所中标段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完成工程量未达到50%的,不得申报2017年度土地整治项目

3.13同一家投标单位只允许参加一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不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加多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4.应告知的相关事项

4.1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后,应缴纳所投标段总投资2%的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2申请人中标后,必须缴纳中标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2%的廉政保证金和中标总金额3%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3工程预付款与扣回:本项目待中标单位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比例为合同总价的10%。工程预付款应当在项目完成工程总量的30%后,第一次拨付进度款时一次性扣回。

4.4进度款的支付:当项目完成工程总量的30%后,方可拨付第一次工程进度款。拨付额度为当期所完成工程总价的70%。以后的工程进度款拨付,按每月(或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总价70%的比例支付。当工程款拨付至合同总价的70%(含10%的预付款),发包方暂停付款。

4.5若不按期完成工期的将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处罚,误期赔偿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提前完成工程任务,达到优质工程的可作为今后土地整治项目投标加分条件。

4.6进场施工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与中标时承诺人员不符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处违约金伍万元;中标后因学习、生病、退休等原因需更换进场人员的,由中标人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发包人及监理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都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每更换一次项目经理,承包人须缴纳伍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7进场施工机械达不到投标最低施工机械要求的,以及因承包方机械不到位影响施工工期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承包方及项目经理进行违约处理。

4.8按照要求时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廉政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才能签定施工合同。未按规定缴纳三金或签定合同的,所签合同无效。业主必须逐级向州、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项目中标单位,原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9施工组织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未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的,业主必须逐级向州、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项目中标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和接受处罚。

4.10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与副本所有附件资料应提供彩印件

5、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

6、申请报名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612201761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1800(北京时间),在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英茂公园泼水广场内)报名。

6.2报名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项目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同时持单位介绍信并携带下述资料的原件以供现场核验: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2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样式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省外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许可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

5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近3年内曾顺利完成2个(含2个)以上单个签约合同价超过9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上述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6.3申请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须使用全国统一格式并复印件装订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报名后,请于20176122017616,每日上午0800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1800(北京时间),在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英茂公园泼水广场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本另加收100元)。

7.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 日内寄送。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6220900分,地点为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英茂公园泼水广场内)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ynggzyxx.com)、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国土资源网、勐海县国土资源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勐海县国土资源局

人:杨超      

  话:0691-5199073

    址:勐海县茶乡路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陆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人:罗凡

  话:0691-2226999

    址:景洪市民航路62号(风情园办公楼)

 

201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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