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乌峰街道办事处油榨社区东站滑坡治理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镇雄县乌峰街道办事处油榨社区东站滑坡治理工程项目(二次)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云国土资环【2016】17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雄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地点:镇雄县乌峰街道办事处油榨社区东站
2.2项目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总投资789.007456万元。
2.3工 期:90日历天;监理服务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委托内容完成为止。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合同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1标段 |
镇雄县乌峰街道办事处油榨社区东站滑坡治理工程施工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2标段 |
镇雄县乌峰街道办事处油榨社区东站滑坡治理工程项目(二次)监理 |
监理招标为22.363401万元,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
3.1第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1.3.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承担在建(待建)项目;
3.1.4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
3.1.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3.1.7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1.8投标人需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开具日期为开标之日起前两个月内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3.2第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2.2 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 2.3 业绩要求:近3年应至少完成过2项及2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3. 2.4 诉讼和履约要求:投标人近3年没有在监理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 2.5项目总监: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近3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
3.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总监业绩证明材料须是能够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否则不予认可。
3.1.7投标人需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开具日期为开标之日起前两个月内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本次招标项目属于电子招标试运行期,投标人须同时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 8月1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前兴路中天融域17幢1单元4楼前兴路与广福路交叉口)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4.2. 第1标段施工招标文件1200元/本,图纸每套售价600元/套;第2标段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600元/本,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第1标段施工:(1)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8)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0)审核业绩资料,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真实有效书面材料彩印件。
第2标段监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5)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4.4现场报名成功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ynggzyxx.gov.cn/jsgc-tb),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5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注:未按上述步骤购买招标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6号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6号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8月2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ynggzyxx.gov.cn/jsgc-tb),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可以为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彩色打印文本(无需重新签字盖章),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彩色或黑白复印件。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本项目归属州(市)国土资源局网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招 标 人:镇雄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镇雄县城南大街赤水源广场旁
联 系 人:周军
电 话:0870-3133984
传 真:0870-313398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前兴路中天融域17幢1单元4楼(前兴路与广福路交叉口)
联 系 人:丁红梅
电 话:0871-64563522转6023
传 真:0871-63107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