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
罗公资建告字【2017】第38号
罗平县阿岗镇高桥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罗平县阿岗镇高桥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已由曲财评【2017】36号文下达资金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 罗平县国土资源局 。建设资金: 政府资金 ,政府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备案编号: 2017年57号 ;
2、项目名称: 罗平县阿岗镇高桥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3、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4、招标编号:YNGH[2017]-080 ;
5、项目概况
5.1招标内容:
项目区 |
项目 |
标段 |
招标范围 |
备注 |
罗平县 |
罗平县阿岗镇高桥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第一标段 |
1、土地平整工程:田块:T1-T25,共25个田块,平整面积为182.946公顷。2、灌溉与排水工程:道路边沟:1#-5#、7#,共6条,总长10484米;蓄水池200m3:7座;水窖25m3:9座;管涵:23座;闸阀室:7座。3、田间道路工程:改建田间道:1#-5#、7#,共6条,总长10484米;会车道:21处。 |
预算总投资1368.124456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158.173989万元; |
第二标段 |
1、土地平整工程:田块:T26-T47,共22个田块,不进行平整。2、灌溉与排水工程:道路边沟:6#、8#-12#,共6条,总长15048米;蓄水池200m3:5座;水窖25m3:11座;管涵:48座;闸阀室:5座。3、田间道路工程:改建田间道:6#、8#-12#,共6条,总长15048米;会车道:30处。 |
5.2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5.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云南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试行)、《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投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经理不能同时承担 2 个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每个申请人只能对本次招标项目罗平县阿岗镇高桥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2个标段)、罗平县阿岗镇海马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1个标段)中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评审。对不按规定申请资格预审,报名超过1个标段的,取消所有的报名资格,如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取得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6、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资格预审文件无效。
7、省外投标的企业必须通过入滇备案许可。
8、严格执行工程投标报价,投标单位必须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按时踏勘现场,中标后不得向招标方提出工程造价低、工程施工难度大等不合理要求,并有承诺书。
9、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已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申请人须作出书面承诺。
10、无因出现行贿、受贿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立案查处(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资料)。
11、投标企业报名的项目经理与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要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资格预审文件无效。
12、依据云南省政府相关文件,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押证施工制度。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给项目业主,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对此必须进行书面响应(承诺)。
应告知的相关事项
1、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后,应缴纳所投标段总投资2%的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2、申请人中标后,必须缴纳中标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3、进场施工机械达不到投标最低施工机械要求的,以及因承包方机械不到位影响施工工期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承包方及项目经理进行违约处理。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否则,招标人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另选施工单位。
4、在合同签定前未按照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及施工组织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未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的,项目业主可向市国土资源局报告,经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项目中标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和接受处罚。
5、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由申请人自行进行现场考察,并对调查获取的资料和推论负责。
6.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每个标段有限数量为11个。
7、投标申请人可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授权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省外入滇建筑企业须按云建建【2006】257号文规定提供必要的证件和资料,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资质需另行提供标准员证。投标人携带以上材料到指定地点索取资格预审文件,以上证件必须为原件并附复印件。资格预审文件200.00元/份,售后不退。注:1、各投标人必须同时递交由罗平县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人及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无不良记录文件的原件2、投标企业未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3、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4、本工程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本人持相关证件参与报名。5、每个申请人只能对本次招标项目罗平县阿岗镇高桥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2个标段)、罗平县阿岗镇海马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1个标段)中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详情请另行咨询。
三、 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罗平支行;
金 额:第一标段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
金 额:第二标段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
帐户名: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待定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待资格预审后按规定的账号时间交纳。
四、 报名时间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凡愿意参加的企业于2017年09月06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起至2017年09月12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向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预审文件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五、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第一标段2017年09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上午9时00分)第二标段:2017年09月21日(下午14时30分至下午15时00分),地点: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峰路4号5楼开标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本人到场递交,逾期送达者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曲靖市国土资源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罗平县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尹振中
社会信用代码证:1153024015163937M
地 址:罗平县罗雄街道办事处万峰路2号
联 系 人:刘建林
电 话:0874-822373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联 系 人:蒋翔
电 话:13211660709 传 真:0871-63815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