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兰坪县2017年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可研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怒江州兰坪县2017年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可研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怒江州国土资源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怒国土资[2017]9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怒江州兰坪县2017年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可研及施工图设计;
2.2.2投资规模:总资金匡算754万元;
2.2.3项目概况:兰坪石登界坪村黑里箐崩塌、石登大竹陡大坡沟泥石流、兰坪县城区二小滑坡、金顶镇下金龙组泥石流,共威胁192户1050人,威胁资产3996万元。险情等级为中型。
2.2.4项目地点:兰坪县金顶镇及石登乡;
2.2.5招标范围:怒江州兰坪县2017年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的勘察、可行性研究及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
2.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2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由投标单位自行前往,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协助配合,联系人电话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2.3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
按地质灾害勘查(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推荐与比选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以下简称可研)、施工图设计3阶段开展工作,工作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规程要求。勘查成果与可研报告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需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提供使用。
2.4提交成果时限要求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勘查及可研工期共 45 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25 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3.1.2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3 近三年(2014年以来)完成类似业绩3项及以上,并能够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指:国土部门实施的中型、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可研、设计项目或国土部门实施的合同金额在7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可研、设计项目);
3.1.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结构设计任一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年以上的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等证明材料),近3年来主持完成的类似业绩2项以上,并能够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3.1.5信誉要求:申请人近3年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3000.00(大写:壹万叁仟元整);
4.1交纳时间: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时前一次性汇至云南省怒江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保证金凭据不再装订到投标文件投标函中。保证金交纳情况以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核查为准。
4.2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电汇或转账。
4.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报名时提供的投标单位法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不得从分公司、办事处、其他机构以及个人账户转出。
4.4.在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入场交易编号(LPGC[2017]040),因未注明项目入场交易编号而查询不到保证金情况的,视为未交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5中标候选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其余供应商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
4.6未按相关要求存入我中心账户的资金,开标5个工作日后需凭《退拨申请》,按照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制度予以退还。
户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坪县支行
账 号:2513 0416 0902 6484 631
5、 招标文件获取
5.1投标人可于2017年 9 月 7 日至2017年 9 月 13 日,上午(北京时间,下同) 9:00时至 11: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凭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为600.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 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9 月 30 日 9 时 30分,请各投标人于2017年 9 月 7 日8时30分至2017年 9 月 13 日9时30分提交,接收地点为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兰坪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兰坪县国土资源局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 杨雪飞
电 话: 0886-3211421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聚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何义娟
电 话: 13988611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