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镇和平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镇和平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已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云南省2016年中央投资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预拨)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16]203号文)”批准建设。
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沧源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政府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中大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镇和平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招标编号:YNZDZB[2017]028,建设规模940.1021公顷,项目区位于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镇的和平、班奈、下班奈、农克4个村委会境内。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预算总投资为2717.36万元。
2.2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云南省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试行2112-11-10)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3 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各标段工程量如下表。
项目区 |
项目名称 |
标段 |
招标范围 |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镇的和平、班奈、下班奈、农克4个村委会境内 |
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镇和平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工程 |
第一标段 |
土地平整工程平整面积190.7609公顷;50方水池共5座;25方水窖共99座;沉沙池共7座;阀门井共18座;改建农渠共4条,总长2063.0米;新建农渠共1条,总长587.0米;路侧沟共7条,总长14305.3米;涵洞32座(其中:盖板涵2座,管涵30座);改建田间道共6条,总长12920米(含错车道25道);道路下挡墙共3段,356.3米 |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镇的和平、班奈、下班奈、农克4个村委会境内 |
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镇和平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工程 |
第二标段 |
土地平整工程平整面积138.1242公顷;50方水池共56座;25方水窖共6座;减压池共3座;沉沙池共27座;阀门井共112座;改建农渠1条,长1256.2米;新建农渠共1条,总长2850.4米;支管共1条,总长565.5米;毛管共27条,总长5413.2米;路侧沟共5条,总长8580.6米;涵洞计49座(其中:盖板涵6座,管涵33座);农桥1座;改建田间道共6条,总长13715.5米(含错车道27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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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镇的和平、班奈、下班奈、农克4个村委会境内 |
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镇和平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工程 |
第三标段 |
土地平整工程平整面积190.5407公顷;100m3水池共4座;50方水池共57座;减压池共3座;沉沙池共17座;阀门井共114座;改建斗渠共2条,总长7411.2米;新建农渠共1条,总长856.4米;支管共5条,总长1027.3米;毛管共38条,总长8930.4米;路侧沟共7条,总长13896.3米;渡槽共1座,跨度为20米。;涵洞计23座(其中:盖板涵7座,管涵16座);改建田间道共7条,总长14796.3米(含错车道34道);道路下挡墙共1段,260米 |
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镇的和平、班奈、下班奈、农克4个村委会境内 |
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镇和平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工程 |
第四标段 |
土地平整工程平整面积261.2617公顷;取水坝共3座;50方水池共25座;25方水窖共92座;沉沙池共16座;阀门井共50座;新建斗渠共2条,总长4641.7米;新建农渠共1条,总长1427.2米;毛管共9条,总长1477.3米;路侧沟共7条,总长12626.5米;涵洞计42座(其中:盖板涵3座,管涵39座);改建田间道共3条,总长18254.8米(含错车道31道);道路下挡墙共3段,896米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申请人2013年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3项以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指:2013年至今,已完工的单个标段中标金额在600万元以上兴地睦边、中低产田地改造、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等工程项目,下同)。
3.3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含备选):
(1)须具备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
(2)2013年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2项及以上同类工程业绩;
(3)项目经理不能有在建或待建工程;
(4)须承诺满足项目经理压证施工制度。
3.4 拟派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必须配备,但不仅限于如下人员):
项目技术负责人(含备选)、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测量员、施工员、机械员及造价人员至少各一名。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 每个申请人只能对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6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7 省外企业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或持有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
3.8 投标企业报名的项目经理与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要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资格预审文件无效。
4.应告知的相关事项
4.1 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后,应缴纳所投标段总投资2%的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2 申请人中标后,必须缴纳中标总金额8%的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总金额5%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3 工程预付款与扣回:本项目待中标单位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比例为合同总价的10%。
4.4 进度款的支付:当项目完成工程总量的30%后,拨付所完成工程总量70%的进度款。以后的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70%的比例支付进度款。当工程款拨付至合同总价的70%时(含10%的预付款),发包方暂停付款。
4.5 若不按期完成工期的将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处罚,误期赔偿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
4.6 进场施工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不满足中标时承诺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处违约金伍万元;中标后因学习、生病、退休等原因需更换进场人员的,由中标人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核同意方可更换。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发包人及监理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都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每更换一次项目经理,承包人须缴纳伍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7 进场施工机械达不到投标最低施工机械要求的,以及因承包方机械不到位影响施工工期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承包方及项目经理进行违约处理。
4.8 按照要求时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才能签定施工合同。未按规定缴纳“二金”或签定合同的,所签合同无效。业主必须向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项目中标单位,原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9 施工组织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未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的,业主应向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项目中标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和接受处罚。
4.10实行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压证施工制度,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7号文执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须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每个标段有限数量为7个。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03日(国家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入滇备案证或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省外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备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并携带上述证件的彩印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售后不退。
6.3 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陆【我要投标】(建设工程类),获取电子招标及其它招标资料;并在下载专区—工具下载—获取“云南省工程建设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相关电子投标文件(网站首页学习园地-招投标学习区内有相关视频可学习“云南省工程建设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的操作)。
备注:1、该项目为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试运行项目(电子与纸质同时进行)。如果投标企业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如果未办理的,按照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办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部分签字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USBKEY);办理企业电子印章,并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办理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斌,联系电话:08832155710、13577070104)。2、本项目需网上电子报名和纸质报名同时进行。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09日09时00分,地点为: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lcggzy.gov.cn/,申请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4 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还须到资格预审现场递交刻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光盘和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和纸质版文件),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临沧市政务服务网、沧源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临沧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沧源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地 址: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门佤路127号
联 系 人:杨晓宇 电话:1398834359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大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东风东路237号
联 系 人:孔召云 电话:13988360597
行政监督机构:沧源佤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883-7121022
日 期: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