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部门联合依法拆除三起违建
近日,绥江县国土、城管、公安、消防及南岸镇政府等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拆除位于绥江南岸镇集镇规划区内的三起违法建筑。
6月29日,南岸镇政府接到群众举报,集镇规划区内有群众正在进行违建施工,镇政府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制止。经查,发现卢某等三户群众正在集镇规划区内进行违建施工,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件后,当场对卢某等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及劝导,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月30日,工作人员再次进行巡查,发现当事人并未停止违法行为,再次劝导后,要求其对违法建筑自行拆除,并下发《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7月10日,南岸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入户,分别对卢某等三户群众进行思想动员,劝导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部分群众任不听劝告。
7月11日,绥江县南岸镇政府、国土局、城管局、公安局、消防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依法对卢某等三起违建依法进行拆除。
违建拆除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