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红河国土系统撸起袖子这么干
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供稿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这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推进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的关键之年,也是红河州建州60周年的喜庆之年,要按照“稳中求进、落实见效、有所突破”的工作要求,抓好六项工作,推动国土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全州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齐力抓统筹。一是扎实推进重点工作。紧盯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地质灾害防治、不动产统一登记、卫片执法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工作不放松,适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扎实推动2017年全域督察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稳步推进国土资源改革。按照国务院对“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三块地工作要求,坚守“公有制性质不能改变、耕地红线不能破、农民权益不能受损”三条底线,积极做好承接工作;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始终坚持便民利民,巩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成果,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按时接入国家平台,确保登记数据实时互通,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探索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服务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严格落实耕地数量质量占补平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和管理盲区;持续抓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发挥数字红河平台作用,服务“智慧红河”建设。三是坚持示范引领,形成优秀样板。以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试点总结、耕地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土地整治、占补平衡、盘活存量土地、绿色矿山建设等重要抓手为平台,不破法规破常规,落实“会议协调、并联审批、互不前置、负面清单管理”项目审批模式,主动作为,取得新突破、形成新亮点,争取出成绩、出经验。
(二)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全力保发展。继续严把新增产能用地、用矿关口。一是注重规划导向性。紧扣“健康” 和“新型”两个核心,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州、县两级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和“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十三五”国土资源规划体系。完成州、县两级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的编制和论证审核。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审批。做好2017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土地储备计划等编报工作。优先保障、重点保障园区建设、重大项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特色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二是提高供地精准度。根据全州结构性改革方向和要求,围绕“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三大战略,坚持“见苗浇水”、“大树移栽”,落实好《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州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在“三去一降一补”中发挥更大作用,主动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供应和跟踪服务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在国土部门不拖延、不误时、不误事。加快推进项目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报件资料齐备的2017年新开工项目和2016年及以前项目用地,属于省级或国务院审批权限的,组织各县市国土局及早完成审查上报,全力保障“四个一百”、“五网”、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县县通高速、南北通航空和州府通高铁”目标重点建设项目和新型城镇化、跨境经济合作区、脱贫开发、民间投资、PPP项目按时“落地”。三是增强发展新动能。采取动工、置换、收回等方式,按部署选择闲置面积大、时间长、影响坏的项目用地开展挂牌督办。收回的闲置土地优先用于民生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推出部分地块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用地。遵循“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探索房地产多元化供地机制。强化“放水养鱼”意识,努力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对非企业原因闲置的房地产用地,适当调整开工和竣工时间。四是提升资源保障力。科学设置、投放矿权,合理整合矿产资源。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第三阶段重点工作,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推动矿山地质环境新老问题解决,构建“林水山城”生态系统,推进“森林红河”建设。
(三)以粮食安全为主线,倾力保耕地。一是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以及各级加强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新要求,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组织好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确保工作按照全省汇总成果按期报国土资源部审查验收的要求完成。二是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把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6月30日前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成果验收和数据交汇等工作,3月底前完成“兴地睦边”农田整治重大工程收尾及其他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三是用活用足国土资源部“新增耕地经核定后可以用作占补平衡,指标可按规定在省内有偿调剂”这项高“含金量”政策,服务“十三五”建设项目补充耕地需要,增加农民收入,助力脱贫攻坚。四是充分考虑农业农村发展用地需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四)以为民服务为抓手,尽力保权益。一是全力支持精准脱贫。抓住国土资源部对国家扶贫重点县建设用地政策倾斜,专项安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每县6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等政策机遇,深入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坚持资源开发与定点扶贫相结合,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减挂钩、地灾搬迁、地质调查、地质灾害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等方面,综合施策,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强边固边,践行“推动区域发展与精准脱贫两轮驱动”要求,服务“一年破局、四年摘帽”攻坚目标。二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抓好汛前、汛期的排查检查和重点灾害点的定期查巡,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做到地质灾害防治更加精细,出台《红河州中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管理办法》。申报36个省级地灾治理项目,争取省级立项地灾治理资金8000万元。确保资金保障地灾搬迁到位,争取地灾避让搬迁资金5000万元,实施因灾搬迁2500户。三是妥善处理涉地涉矿信访案件。积极排查和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及时处理各类土地、矿业权纠纷,做好信访和行政复议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支撑“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州”、“平安红河”建设。四是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征地“两公告一登记”制度,进一步推进征地政务信息公开。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严格执行补偿标准,推动征地补偿费、征地安置费和社保落到实处,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五)以严格执法为根本,着力抓规范。一是抓好专项行动。落实《红河州集中整治矿产资源开发违法行为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开展集中整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抓好全系统省级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文书电子化及弥勒市、元阳县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试点工作。准确把握卫片执法检查各项方针政策,确保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通过验收,实现国家和省级层面“零约谈”、“零问责”。二是严格执法监察。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开展年度土地矿产执法动态巡查,充分发挥联合执法队伍的拳头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的依法用地管地和制止查处违法的新机制,为全域督查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注重安全生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双随机”制度,重点打击破坏耕地、违法用地及违法探矿、采矿的行为,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成果。
(六)以依法行政为目标,合力强作风。一是强化担当精神。站在发展全局和历史进程的潮头认识肩负的责任,“敢”字当头,“实”字托底,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按照好干部标准调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在全系统营造勤学习、勤思考、勤研究的浓厚氛围,坚决摆脱路径依赖,提高敢担当、善创新、破难题的能力。二是持续改进作风。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更加注重正面激励和引导,提振干部职工的精气神,旗帜鲜明地为敢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重用担当者、实干者,营造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以“跟得紧、行得正、跑得快”的理念,从严从实、说办就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着力培育和强化州委八届二次全会提出的“七种作风”。三是守住廉政底线。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入开展“两个严禁”,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牢牢把稳“总开关”。要围绕土地使用、矿权交易、项目实施等筑牢制度笼子。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违纪违法案件,努力营造国土系统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