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的规定,昭阳区国土分局结合本区实际情况,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保护好矿产资源,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坚持国土资源科学发展。
2017年3月29日晚9点接到群众举报,在小龙洞乡小米村17组有人正在非法开采砂石料,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15人,执法车2辆,拖车1辆赶赴开采现场,依法对现场开采设备进行暂扣,并责令违法当事人立即停止开采,听候处理,现该案已在立案查处中。
通过这次执法行动,达到了惩前毖后的效果,保护了国土资源的同时也给所有想违法伺机开采矿产资源的人员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