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供后监管 提升土地使用效率
近年来,巧家县国土局积极采取措施,严格供后监管,提升土地使用效率。一是落实责任主体。进一步细分土地交易中心、储备中心及各镇(乡)国土资源所工作职责,明确负责土地供后监管工作的具体经办人和跟踪责任人,实行人随地走,全程负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留后患。二是加大动态巡查力度。每一宗地在约定交地时间、开竣工时间、实际开竣工验收时间以及开发建设过程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做好记录并形成常态化,确保每一宗地监管到位,不留死角。三是建立项目开(竣)工申报、验收制度。所有土地使用者在项目开工、竣工前15日,须提出书面报告。国土部门对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备案、核查,分别对交地、开工、竣工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