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落实措施、强化监管,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按照“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五项任务,截止2017年6月,宣威市圆满完成了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为加强和完善对永久基本农田管控性、建设性和激励约束性保护政策,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建立健全“划、建、管、护、补”长效机制,做到“管得住”、“建得好”、“守得牢”。近日,宣威市人民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责任主体、目标任务,落实措施、强化监管等方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通知》指出,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并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作用。同时要确保全市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88.62万亩不减、质量不降。
《通知》要求,一是落实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禁进行非农业种植、建设行为,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二是要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从严控制占用耕地;三是建立和完善土地动态巡查制度,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土地动态巡查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坚持定期巡查,确保巡查到位、不留死角。四是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和评价,建立和完善耕地质量动态监测与预警体系;五是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积极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六是积极推进耕作层土壤剥离,用于永久基本农田的土壤改良。探索建立以补代投、以补促建的建设机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自行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切实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通知》明确,全市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要求,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主动作为,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
《通知》总体从管控性保护、建设性保护和激励约束性保护等三个方面的措施统筹起来,从落实措施、强化监管等方面入手,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宣威市国土资源局 李祥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