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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督查易地扶贫安置点地灾防治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8-07-18 10:33:27 【字体:

近日,记者从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云南厅派出8个督查工作组,赴全省16个州、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地灾危险性评估及地灾防治工作。

云南厅明确,各州、市国土资源局要全面组织开展本辖区内自查自纠工作,并督促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及时开展地灾危险性评估,对未按规定开展地灾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安置点,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已建在地灾隐患区(点)上的安置点,州、市要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地灾工程治理,确保安置点地灾隐患得到有效处置,避免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云南厅强调,督查工作组重点督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地灾危险性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各项地灾防治措施情况。在全面检查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展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抽查3~5个县,易地扶贫安置点抽查比例为10%~30%。州、市国土资源局应全面检查辖区内所属县、市、区安置点情况,抽查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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