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地灾防治
盘龙国土分局深入松华街道组织召开团山居民小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点专家咨询会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8-11-07 10:08:01 【字体:

2018年11月1日,受松华街道办事处邀请,盘龙国土分局带领云南省环境监测院的专家组,会同松华街道办事处、松华国土所、工程设计单位及施工方、监理方及双玉社区、团山村小组干部等,共同对昆明市盘龙区松华街道双玉社区团山滑坡点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了该治理点的专家咨询会。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予以了指导。


360截图20181106171829616360截图20181106171840111

专家咨询会上,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专家组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一是已建成的九棵抗滑桩不在一条直线上,与设计有出入,要完善有相关变更或工程量增减的资料;二是桩柱不垂直,与板墙链接位置开裂,桩前土体又被村民开挖,导致桩体裸露“悬臂”加长,请项目建设各方针对回填工程未实施及桩前土体开挖对滑坡和桩体的稳定性影响进行论证评估,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三是坡体上排水沟存在宽窄不一、铺底厚度与设计不符,以及部分地段出现拉裂、沟壑倾斜情况,要进行相应的整改;四是工作量签证单与结算表中完工数量局部有出入,请重新核实;五是要完善补充相关资料,确保最终验收的程序和资料合法完整。

最后,丁副局长要求:一是该工程属于民生工程,各参与方要高度负责,确保质量;二是对专家现场踏勘、检查发现的问题,请街道督促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及时补全资料,以便后续审计等相关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对桩下方的土被挖走问题,设计方要进行论证,是否影响整个工程质量,同时及时完善挂板、排水沟存在的问题,确保质量;四是对擅自取走地质灾害工程建设桩基护土的农户,根据《地质灾害第条例》第四十六条,由街道、松华国土所下发书面告知书,限期整改;五是请专家根据现场踏勘指导检查出具书面咨询意见,以便后续工程终验提供技术依据。

通过本次专家现场咨询指导,专家及时开具良方,为下一步街道、施工、设计、监理单位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建设,实现消除隐患,顺利通过终验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