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富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受田蓬镇人民政府委托,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原田蓬边防派出所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出让宗地位于田蓬镇新街(原田蓬边防派出所),宗地设定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宗地号及面积分别为:7号宗地106.11m²,8号宗地106.11m²,9号宗地106.11m²,10号宗地106.11m²,14号宗地98.82m²,15号宗地98.82m²,16号宗地98.82m²,17号宗地98.82m²。该8宗地建设规划条件为:容积率≤5.9;建筑密度100℅;建筑层数控制在6层以内,层高与周边建筑一致;建筑必须退让道路红线,一层退让道路红线1.2米,二层挑平道路红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报名。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2月8日到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2月8日到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8日17:00时。
五、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2月8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务中心四楼),拍卖时间:2018年2月9日15:3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公告时间截止时,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拍卖出让地块竞得人,须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富宁县国土资源局五楼县土地储备中心、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876)6128699、6399788
联系人:何桂琼、龙迎娇
开户单位:富宁县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农业银行富宁县城北支行
账 号:2407750104000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