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嵩明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嵩明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由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挂牌及报价时限: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9日17:00止。
挂牌报价及公示地点: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嵩明县秀嵩街51号)。
二、地块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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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号 |
宗地 位置 |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条件 |
出让年限(年) |
交易 起价 |
竞买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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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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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K2016-15 |
杨林工业园区能源设备园二号路东侧 |
33179.93 |
M2-二类工业用地 |
大于或等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2.0 |
大于或等于35% |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0% |
50 |
746.55 |
224 |
(注:交易面积以国土部门审定为准,其他条件详见挂牌交易文件。)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四、挂牌交易文件的索取
本次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交易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9日,到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嵩明县秀嵩街51号)索取挂牌交易文件。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应自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9日17:00前,持《竞买承诺书》,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参加竞买的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竞买保证金等相关资料,到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嵩明县秀嵩街51号)办理竞买手续。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材料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由土地交易中心通知其参加挂牌交易活动。
六、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它事项
1.本次挂牌交易的地块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规划设计方案。
2.竞得者必须当场与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3.成交价款不含契税。
4.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进行建设。
八、查询网址
网址:www.landchina.com、www.yndlr.gov.cn、http://sm.km.gov.cn,或中文实名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中国嵩明网”查询。
地 址:嵩明县秀嵩街51号
联系电话:0871-6792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