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陆良县人民政府批准,陆良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陆良县LCG2017—13号地块(一、二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13号地块一、二期合并整体出让,不得单独申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8日至5月15日,到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申请人到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的日期:2018年5月8日至5月15日,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2018年5月17日10时。 七、拍卖地点: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对于2018年5月8日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足额缴纳土地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电话:(0874)6264887、18987409121 账户名称:陆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 户 行:建行陆良支行 帐 号:53050164763600000104-0181
陆良县国土资源局 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二○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