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有关要求,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组织有关专家对云南澜沧铅矿有限公司老厂铅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 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方案”文本,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与省国土资源厅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刘新华0871-65747339
李云辉0871-65727442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