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将2015年10月11日至2016年1月22日收取的探矿权交易服务费以及2016年1月22日至2017年8月收取的探矿权和采矿权交易服务费退还矿业权人,请在此期间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交易服务费的矿业权人,携带交费凭证尽快到我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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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