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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审查
全省规划展览馆布展方案工作的通知
云规委办〔2018〕10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全省规划展览馆规划布展工作,根据省领导指示,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决定对县级以上规划馆布展方案进行审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审查范围
(一)新建、改扩建规划布展;
(二)既有建筑改造规划布展;
(三)“一馆多用”的规划布展;
(四)相关规划修编后更新提升的规划布展。
二、 审查内容
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对规划馆布展纲要和布展设计方案两个阶段进行审查。规划馆选址、建筑设计与施工遵循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水、暖、电、消防等各专业设计应当符合现行规范及安全要求,不列入本审查范围。
(一)布展纲要
布展纲要包括下列内容:
1.布展规划体系:包括法定规划及发展规划,视为布展依据和前提;
2.展览空间布局。包括系列展览空间的定位、主题、框架、内容、形式等;
3.实物展示(模型、沙盘等)的主题、比例、空间、技术等;
4.有关展厅的多媒体构思框架;
5.公众参与项目设计;
6.附件
(1)规划馆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效果图;
(2)规划管理情况;
(3)有关审议审查意见。
(二)布展设计方案
布展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1.各展厅布展的规划图文;
2.各展厅布展平面图、立面图及效果图;
3.实物展示要素及效果;
4.多媒体脚本;
5.公众参与项目设计。
三、审查主体
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云南省规划馆布展审查委员会”承担技术审查职责。
四、审查程序
(一)布展纲要审查。各县(市、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将规划馆布展纲要经州(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报省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审查,电子接件后3个工作日内送达审查专家,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会议材料10份)。
(二)布展方案审查。各县(市、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将规划馆布展方案经州(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报省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审查,电子接件后3个工作日内送达审查专家,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会议材料10份)。
(三)方案备案。各县(市、区)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应将修改完善后的最终布展方案经州(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报省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黎贤强,0871-64322253
附件:1.云南省规划馆布展纲要、布展方案审查申请表(点击标题可下载附件1)
2.《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划馆布展的指导意见》
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 4日
(此件发至县(市、区)人民政府)
附件1
云南省规划馆布展纲要、布展方案审查申请表
布展单位 |
单位名称 |
|
||
联 系 人 |
|
联系方式 |
|
|
布展概况 |
布展地点 |
|
||
设计单位 |
|
|||
负 责 人 |
|
|||
报审阶段 |
阶 段 |
纲要审查□ |
方案审查□ |
|
州市初审意见 |
初审时间 |
|
|
|
初审意见 |
|
|
||
报送材料 |
布展纲要审查 |
布展方案审查 |
||
用于布展规划体系。包括法定规划及发展规划,视为布展依据和前提□ |
用于各展厅布展的规划图文□ |
|||
展览空间布局。包括系列展览空间的定位、主题、框架、内容、形式等□ |
各展厅布展平面图、立面图及效果图□ |
|||
实物展示(模型、沙盘等)的主题、比例、空间、技术等□ |
实物展示要素及效果□ |
|||
各有关展厅的多媒体脚本□ |
多媒体脚本□ |
|||
公众参与项目设计□ |
公共参与项目设计□ |
|||
规划馆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效果图□ |
其他材料□ |
|||
规划管理情况□ |
|
|||
其他材料□ |
|
附件2
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规划馆布展的指导意见
各州(市)人民政府:
规划馆是展示所在地区历史文化、城市未来发展规划及城乡规划建设成就的对公众开放的专门性展览空间。目前全省已有多个规划馆建成并投入使用,在展示城市规划和建设成就、普及规划知识和增强公众参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布展普遍存在重建馆轻规划编制、重规划编制轻规划实施的问题,实际布展往往定位不清晰、布展光怪陆离、规划主题过轻、艺术和人文气息过重、布展内容难以有效参与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全省规划馆布展水平,特提出如下布展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明确“反映历史沿革、引领未来发展”布展定位。规划馆必须体现科学性、严谨性,以反映历史沿革、引领未来发展为重点,突出城市未来建设发展蓝图,布展内容应紧紧围绕城乡规划编制体系进行,历史、文化、艺术、旅游等内容不应过重,要注重公众参与性,充分体现绿色、环保、节能、无障碍理念,与建筑空间相协调。
(二)布展设计划分为布展纲要及布展方案两个阶段。对布展的定位、主题、内容、形式及公众参与等进行统筹考虑,图文方案需把拟展示的实物、文字资料、图片、音频视频等全部逐一列出。
二、展馆定位
(三)展馆定位应突出规划主题。规划馆应展现城市过去、现在、未来三个层面,并以向公众展示未来城市建设蓝图为重点,增强广大群众对城市美好未来的憧憬,增强群众对居住城市的归属感、认同感、形成共建美好未来的凝聚力。杜绝过于追求科技馆的炫目趣味和博物馆的厚重人文历史,在公益亲民的同时突显规划主题。
三、布展内容
(四)布展内容应全面丰富、重点突出。规划馆应真实准确展示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的内容,应具有系统性及逻辑连贯性,切忌事无巨细、效果碎片化。历史、文化、艺术、旅游等内容不应超过展览内容的15%。
(五)布展内容应与规划、建设实际情况相符。各地应按照规划编制体系要求组织规划编制,并按照规划内容与实际建设情况进行布展,应避免展示内容与规划编制内容各搞一套。
(六)按照城市规划编制体系要求进行规划展示。展览内容应按照编制体系的不同层面、不同种类,由宏观到微观进行设置。
1、按照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应顺序展示如下内容:区域规划(城市群、城镇体系等)、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重点规划。
2、布展可根据各个时期规划重点及新型规划类型的需要增补展示内容。
规划分级布展要求一览表
区域性规划 |
|||
布展内容 |
级别 |
||
省 |
市 |
县 |
|
空间规划 |
● |
○ |
○ |
城市群(带)规划 |
● |
○ |
|
城镇体系规划 |
● |
● |
○ |
城市战略规划 |
○ |
○ |
○ |
城市总体规划 |
○ |
● |
● |
分区规划 |
○ |
○ |
○ |
专类专项规划 |
|||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
○ |
● |
○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
○ |
● |
○ |
城市公园体系规划 |
○ |
○ |
○ |
城市绿道专项规划 |
○ |
○ |
○ |
城市综合防灾专项规划 |
○ |
● |
○ |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
○ |
● |
○ |
城市电力规划 |
○ |
● |
○ |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 |
○ |
● |
○ |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 |
○ |
● |
○ |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 |
○ |
● |
○ |
城市街区规划设计 |
○ |
○ |
○ |
城市总体风貌规划 |
○ |
● |
● |
高原坝区空间规划 |
○ |
○ |
○ |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 |
○ |
● |
○ |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
○ |
○ |
○ |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 |
○ |
● |
○ |
海绵城市规划 |
○ |
● |
● |
城市综合管廊规划 |
○ |
● |
● |
城市燃气工程规划 |
○ |
○ |
○ |
城市慢行系统规划 |
○ |
○ |
○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 |
○ |
● |
● |
城市旅游规划 |
○ |
● |
○ |
城市双修规划 |
○ |
● |
● |
特色要素规划 |
|||
特色要素规划 |
○ |
● |
● |
控制性详细规划 |
|||
控制性详细规划 |
○ |
● |
● |
城市设计 |
|||
总体城市设计 |
○ |
● |
● |
区段城市设计 |
○ |
○ |
○ |
地块城市设计 |
○ |
○ |
○ |
专项城市设计 |
○ |
○ |
○ |
说明:表中●表示为应布展内容,○为表示可选布展内容。
3、各层级规划布展重点
各层级规划布展重点一览表
规划层级 |
布展重点 |
区域性规划 |
着重展现区域发展定位、近中远期发展目标、区域合作、城镇体系结构、综合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建设等内容。 |
城市总体规划 |
着重展现城市定位、近中远期发展目标、城市规模、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综合交通建设、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特色以及旧城改造等内容。 |
专类专项规划 |
着重展示综合交通网、水网、能源网、信息网,物流网“五网”建设的内容,展现建设目标、规划体系构建、近中远期实施目标,新技术运用等。 |
特色要素规划 |
重点展示城市历史文化特色要素、民族文化特色要素、山水景观特色要素、田园景观特色要素、产业经济特色要素内容。 |
控制性详细规划 |
着重展现对城市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建筑高度、密度等)、交通、管线和配套设施及建筑风貌、空间环境等控制性内容。各项控制内容应有直观易懂的图示或实体模型表达。 |
城市设计 |
着重展现城市自然山水空间架构,城市天际线、历史文脉、功能布局、城市整体空间意象等内容。应有直观易懂的图示或实体模型表达,建筑风貌控制应有照片及效果图展示。 |
四、布展形式
(七)布展形式多元化。布展形式应实体展示、图文展示、多媒体展示等多种形式结合,与规划馆的建筑及室内装修风格协调统一。
1、实体展示
规划馆布展应布置直观有效的实体模型,结合声、光、电等技术手段,科学严谨展示城市的现状和城市未来的发展。
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设计实体模型应展示整体效果,城市重点地段、亮点区域可布置小型实体模型辅助布展,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专项规划宜配套模型直观展示。城市总体规划模型的方位摆布应与城市方位一致。
2、图文展示
布展应充分利用墙面等空间进行规划展示,所有规划应图文结合进行,图示应直观明了、文字应通俗易懂,专有名词应作注释。
3、多媒体展示
可适当使用环幕/弧幕/折幕、电子翻书等,配合实物进行展示,但不能作为主要展现手段。
布展主题多媒体视频时长宜控制在5-7分钟以内,应突出规划主题,不宜做成城市宣传片或文艺片,内容应包含城市历史沿革、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城市布局、交通布局、功能空间布局、城市未来蓝图等。
五、为民服务
(八)应布局相应的公共服务功能。停车场、卫生间、无线局域网等公共服务设施要满足群众使用需求。
(九)应设置规划内容公示空间、公众参与互动空间。通过规划科普教育、规划公示、参与互动,健全规划民主决策和社会监督机制,提高人民群众监督规划、参与规划的意识。
1、规划公示
规划馆必须设置单独的规划公示空间。按照国家及省阳光规划的要求,所有城乡规划的制定、批前、批后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等均应进行公开公示,要把规划馆建设成为规划公开公示的重要场所。
2、规划查询
在规划馆应设置公共查询空间,提供面向公众的互联网规划查询平台及不涉密资料的公共下载端口,提供资料复印等服务。
3、公众参与互动空间
设置公共参与互动空间,开展规划相关系列活动,提高规划与群众互动性、趣味性,通过规划科普教育,提升群众规划认知意识。
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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