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恐龙山镇大村村委会干沙河泥石流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8-03-26 09:04:13 【字体:

(招标编号:TAHP-YN-2017-ZB-052

1.招标条件

禄丰县恐龙山镇大村村委会干沙河泥石流治理项目云国土资环[2018]15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禄丰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禄丰县恐龙山镇大村村委会干沙河;

2.2项目概况:禄丰县恐龙山镇大村村委会干沙河泥石流治理项目施工,工程规模约364.87万元;

2.3    期: 90日历天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3.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承担在建(待建)项目;近三年(2015年至今)内曾以项目经理身份顺利完成过1项以上同类项目工程且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4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3.5.项目开标时需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同时到场开标;

3.6.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近三年(2015年至今)完成过至少2项类似业绩;

3.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3.9.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10.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文件及楚政办通[2017]57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提供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18323日至2018329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楚雄项目部(楚雄市灵秀路半城巷6号)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现场报名成功后,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ynggzyxx.gov.cn/jsgc-tb),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4.2.招标文件1200元,图纸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6)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自招标公告之日起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10)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可查询)。

4.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4121100分,现场递交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2 3号开标厅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ynggzyxx.gov.cn/jsgc-tb),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1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可以为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彩色打印文本(无需重新签字盖章),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彩色或黑白复印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楚雄州国土资源局网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其他注意事项:若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作废标处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禄丰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址:禄丰县                  址:楚雄市灵秀路半城巷6

联 系 人:吴鉴明                联系人:曹恒发

    话:13628789877             话:13577830481

                                  真:08783012217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