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朗嘎河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8-10-29 09:34:18 【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朗嘎河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已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7年度核查项目列入省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储备的通知(云国土资环﹝2017126号)和云国土资环﹝201891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梁河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304万元;建安工程费约:1023.6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拦挡坝、谷坊坝、排导槽等工程,险情等级:特大型。

2.3工期: 150日历天(设计施工工期为5个月)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册;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合同段)

一标段: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朗嘎河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二标段: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朗嘎河泥石流治理工程监理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近三年(2015年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单个标段施工金额或中标金额在800万元以上的由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或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岩土工程或水工环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1.3.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承担在建(或待建)项目,并作出承诺;

3.1.4.投标申请人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

3.1.5.近三年(2015年至今)投标人完成过至少2项单个标段施工金额或中标金额在800万元以上的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或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1.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3.1.8.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监理服务单位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1.9投标人有不良记录行为的,其投标文件无效,需提供承诺书和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

3.1.10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押证施工制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须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3.1.11投标范围和数量限制

3.1.11.1 在本批次招标项目中, 投标人可对本批次中的任意项目进行投标。

3.1.11.2在本批次招标项目中,一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项目。

本批次招标项目指:(1)芒市芒市镇板过河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2)陇川县勐约乡政府驻地及周边滑坡治理工程项目;(3)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那勐小沙河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4)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朗嘎河治理工程项目。

3.1.12.其它要求:

本项目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议,如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均不出席开标会议的,经公证和行政监管部门确认,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如果其投标文件已被接收则其投标文件不通过初步评审(响应性评审)。

3.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2 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2.3 业绩要求:近3年(2015年至今)应至少完成过2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类似业绩指:单个标段中标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由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或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

3.2.4 诉讼和履约要求:申请人2015年至今没有在监理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5项目总监: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近3年(2015年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7投标范围和数量限制

3.2.7.1 在本批次招标项目中, 投标人可对本批次中的任意项目进行投标。

3.2.7.2在本批次招标项目中,一个投标人只能中2个项目,且2个项目的拟派项目总监和驻场监理不能为相同人员。

本批次招标项目指:(1)芒市芒市镇板过河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2)陇川县勐约乡政府驻地及周边滑坡治理工程项目;(3)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那勐小沙河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4)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朗嘎河治理工程项目。

3.2.8其他要求:总监业绩证明材料须是能够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否则不予认可。需要提供拟派驻场监理工程师的完整资料,并实行驻场监理押证施工制度。投标文件中申请人须作出书面承诺,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原件,须在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181026日至20181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A26楼)获取招标文件。

4.2.标段:招标文件 12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600 元;二标段:招标文件600/份,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1 第一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如无三证合一的,还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6)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近三年(2014年至今)真实有效网上可查的2个企业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已完工证明和网站截屏证明材料;

 

4.3.2第二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如无三证合一的,还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2)资质证书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6)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1116  900分,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181116900分,开标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ynggzyxx.gov.cn/jsgc-tb)、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yndlr.gov.cn)、德宏州国土资源局网(http://dh.yndlr.gov.cn)以及梁河县国土资源局网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其他注意事项

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弄虚作假或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梁河县国土资源局

   址: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滨河路91

联 系 人:普艳珍

    话:0692-30196156164516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址: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A26

联 系 人:张海鹏  

联系电话:0871-63190185    18213868607  

  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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