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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坚持分类试点强化制度设计—— 建立自然村村民自治长效机制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8-04-28 08:49:26 【字体: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永建镇打竹村户长会制定村内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在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等方面产生很好作用。洱源县三营镇郑家庄成立了村民自治治安联防队,建立每户值班一周的村民联防制度,近30年来该村未发生任何治安或刑事案件。大理市龙龛村坚持立会为公、办事为民,组织村民发展观光农业、旅游业,乡村旅游发展欣欣向荣。南涧彝族自治县无量山镇发达地村村民自治组织,在推进深化农村改革、扶贫开发、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4年,大理白族自治州率先在大理市、巍山县、弥渡县、南涧县和漾濞县5个县市15个自然村开展了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 2016年10月,加大试点力度,共完成了1439个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提高了村民的组织化程度,为广大村民提供了参与村民公共事务管理的平台和机制,激发了广大村民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建设的主体作用的发挥。大理州按照“积极稳妥、不断完善”的工作思路,在取得成功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扩大试点范围。

大理州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起步早,行动迅速,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坚持依法治村、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简便易行”五项原则,强力推进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通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设计,分类分步推进,一手抓扩大试点,一手抓巩固提高。

推进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中,有一村多组、一村一组、一个村委会就是一个自然村等各种类型,大理州始终坚持因村制宜,充分尊重民意,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章制度和选举文书样本,由县市结合实际情况修改后再交由村民讨论,结合村情修改和完善,使之最大限度地符合自然村的实际。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有机地将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融入村民自治规章,转化为广大村民的共同意愿。

大理州自然村村民自治工作不断总结完善提升试点经验,努力建立村民自治组织正常运转和村庄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激发了广大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村民自治组织的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在推动环境卫生、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空心村”整治、宅基地改革、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报记者 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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