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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3-10-17 14:25:03 【字体:

 

本报讯(特约记者 安顺川)日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印发《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国有土地使用和管理制度改革,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促进国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鼓励公共服务项目用地有偿使用。对可使用划拨土地的能源、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供水、燃气供应、供热设施等项目,逐步缩小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的范围,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支持县市人民政府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

规范国有农用地使用管理。开展基于土地调查的农用地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建设并定期更新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土地等别数据库。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的制定和发布。

加强对土地评估机构农用地价格评估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充分显化和依法维护国有农用地资产。探索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各地可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成长周期,对工业用地采取先以租赁方式提供用地,承租方投资工业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再转为出让的先租后让供应方式,或部分用地保持租赁、部分用地转为出让的租让结合供应方式。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政策,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

严格生态用地保护。严格管控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开发的区域,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供应国有土地,用于与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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