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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渡登记处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 【字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建设一支能够主动适应不动产登记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的队伍。2018年11月24日,登记处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培训邀请了昆明市产权处法律顾问钱方律师进行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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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会上,钱律师就近期在主城五中心调研的不动产登记共性问题为切入点,结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多部法律,围绕“实质审核与形式审查的内涵与区别”、“实质审查程度”、“夫妻共同财产”及“房改房直管公房”等内容并结合多宗不动产登记实例深入浅出的讲解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的流程及受理过程中应注意的原则及把握的度。授课后,培训人员在提问环节积极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钱律师结合相关法律及不动产登记业务知识耐心细致地进行逐一解答、探讨,解除了大家工作中的众多疑惑。

此次培训内容与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紧密结合、系统全面、通俗易懂,让全体培训人员深受启发和感悟,对于进一步提升官渡不动产登记处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及能力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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