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2015年修订)、(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和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8号等文件规定,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晋宁分局委托昆明市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锁溪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有偿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让采矿权位于晋宁区二街镇锁溪渡村委会锁溪村,矿区距二街镇政府所在地3㎞,距晋宁区政府所在地昆阳街道办事处21㎞,距省城昆明60km,交通较方便。
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锁溪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岩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号 1980西安坐标系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3°带坐标 地理坐标 3°带坐标 X Y 东经 北纬 X Y 矿1 2736021 34549306 102°29′14″ 24°43′41″ 2736028 34549417 矿2 2736201 34548822 102°28′57″ 24°43′47″ 2736208 34548933 矿3 2736595 34548897 102°29′00″ 24°44′00″ 2736602 34549008 矿4 2736977 34549179 102°29′10″ 24°44′12″ 2736984 34549290 矿5 2737039 34549405 102°29′18″ 24°44′14″ 2737046 34549516 矿6 2736786 34549627 102°29′26″ 24°44′06″ 2736793 34549738 矿7 2736643 34549507 102°29′22″ 24°44′01″ 2736650 34549618 面积0.4755km2,开采标高2035~2195m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前三年平均纳税额不低于500万元,且具备采矿权申请资质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
2.竞买申请人或其下属子公司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算投资额的35%即4970万元(以银行开具的资金存款证明为准)。
3.具备与开采矿种及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
4.竞买申请人或其下属子公司须具备丰富的矿山生态复绿治理经验,无因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被追责情况。
5.竞买申请人或其下属子公司需具有良好企业信誉;无被吊销采矿许可证未满二年的情况;没有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异常名录。
6.竞买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为报名截止日前获得,竞买人在订立成交确认书时予以审查)。
7.竞买人成功竞得采矿权后,需在晋宁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的公司或子公司。
8.只接受单独竞买,不可联合竞买。
竞买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获取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发给竞买申请人《竞买资格确认书》,视为取得竞买资格。报名时需提交: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原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近三年平均纳税额不低于500万元的证明材料、票据,并提供银行开具的资金存款证明不低于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算投资额的35%即4970万元(原件)。
4.提供竞买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名下矿山履行恢复治理义务的证明材料(矿山所在地国土部门证明,原件)。
5.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社保缴纳凭证)及可用于矿产资源采选的主要设备清单(原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6.其他根据委托人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风险提示
1.该采矿权因地质勘查程度有限,实际资源量、矿石品位可能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即视为认可相关资料、数据,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国土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2.本次挂牌出让,涉及的土地、林权、山权、青苗、道路使用、用电、用水、坟墓、寺庙、搬迁等不在出让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协商解决。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业、水务、环保、安全等部门相关手续,由竞得人到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办理。
3.竞买人、竞得人有违约行为的,出让人和挂牌人可取消竞买或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解除成交确认书,并收回采矿权,终止出让。采矿权再次出让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的,其差额部分由违约竞得人承担,并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四、出让方式和交易时间、地点及成交确认书签订
1.出让方式:本次出让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照“最高报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由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晋宁分局委托昆明市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完成挂牌工作。
2.公告时间: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28日。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报名期内(工作日)到昆明市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3.申请登记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8日,9:00至16:00时止(10个工作日)。申请登记报名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及传真报名。
4.挂牌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12日(10个工作日)。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5.成交确认书签订:竞得人应当当场与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晋宁分局、昆明市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程序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6.竞买申请人成功竞得后,未在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限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未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不予退还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出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及处置
竞买申请人通过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晋宁分局、昆明市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资格审查后,在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8日16:00时之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00万元整(大写:肆仟万元整)到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晋宁分局账户,持银行回执单到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晋宁分局财务室确认保证金到账情况并开具《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地址:晋宁区昆阳街道永乐大街416号,电话:0871-67898434。
出让活动结束,如未成功竞得该采矿权,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如成功竞得,直接抵缴首期出让收益。
六、成交结果公示时间
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26日16:00时止(10个工作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本次矿业权信息、交易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及矿业权现状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2.对采矿权出让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19年6月14日16: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晋宁分局、昆明市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采矿权出让后,竞得人还需另行缴纳出让前期费用共计168.53万元。
4.本公告由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晋宁分局、昆明市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晋宁分局
联系电话:0871-67892195
联系人:柯先生
昆明市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71-67898551
联系人:杨先生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晋宁分局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