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我县城市居民住房建设和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促进施甸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编制依据:
(1)施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2)施甸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3)施甸县城市总体规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提高城市综合实力为目标,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紧密结合我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确保全县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合理布局、优化发展,合理配置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9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71.8994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9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0.990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9.0285公顷,住宅用地33.114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7.933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8326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县城及集镇规划区内供地71.8994顷,无单独选址供地项目。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围绕“控制总量、优化布局、提高效率、统筹城乡”的目标,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优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推进工业建设用地向工业规划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提高基础设施运行能力和效率,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充分发挥各类用地的主体功能,科学利用土地,优化空间布局。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坚持以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为工作主线,优先保障廉租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城镇建设、交通运输等用地需求;重点保障招商引资、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控制一般性用地;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进一步提高政策性住房用地的比例,合理把握供地时序,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大力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储备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范土地供应方式,统筹区域、城乡各业各类用地,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引导工业项目投资,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产业布局,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发挥土地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行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各类经营性用地一律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交易的方式供应。同时,发挥市场供给的引导作用,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保障我县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措施,高效服务。计划实施中,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政策性住房用地、重点项目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满足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二)强化职责,有效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作,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对符合用地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推进计划实施。
(三)强化监管,杜绝闲置。切实加强对已供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动态监测,对没有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划拨决定书》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竣工的,督促用地单位限期完成开发,杜绝闲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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