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3-07-07 16:59:13 【字体:

为贯彻落实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相关要求,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福贡县城市总体规划》、《福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9年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120亩以内。国有建设用地来源为2019年以前批准的新增国有建设用地1082.3亩和存量国有建设用地32.6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9年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拟供应住宅用地96.3537亩,(其中棚改安置房建设用地17.75亩,福兴小区异地搬迁安置点用地14.1亩,下娃底小区异地搬迁安置点用地8.4亩,独立营旁易地搬迁安置点用地9.429亩,生态园11户征迁户安置点用地0.9899亩,生态园失地农民安置点用地28.134亩,独立营旁廉租房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地6.7335亩,江西廉租房对面用地5.658亩,集资房出让用地4.8893亩);拟供应工矿仓储用地5.6564亩(福贡县复兴酒厂);拟供应水利设施用地4.8975亩(湄尼多河电站);拟供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6.3195亩(福贡县人民医院),拟供应特殊用地5.64亩(福贡县殡仪馆),拟供应交通运输用地969.195亩(维(西)福(贡)三级公路新建工程(福贡段))。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19年全县上帕镇供地143.7亩,石月亮乡969.195亩,马吉乡供地5亩。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间

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供应面积11.3亩,其中包括福贡县复兴酒厂、福贡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用地。2019年12月31日前计划完成其他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工作。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福贡县复兴酒厂建设用地、福贡县生态园失地农民安置地、11户征迁户安置地、县城三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地、福地2018-4号地块、湄尼多河电站建设用地、棚改安置房计划采用出让方式供应,福贡县殡仪馆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廉租房、县人民医院、维(西)福(贡)三级公路新建工程(福贡段)计划采用划拨方式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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