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国土资源局、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华交易国土告字〔2019〕1号
经华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华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HTC-(2015)-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HTC-(2015)-8号 |
宗地总面积 |
381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华宁县盘溪镇过境路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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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FAR≥1.0 |
建筑系数 |
D≥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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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 |
≤2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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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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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590万元/公顷 |
竞买保证金 |
50万元 |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 |
5306019BA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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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地条件 |
现状交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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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61万元 |
增价幅度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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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9年4月30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9年5月10日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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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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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2、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提交预申请、书面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3、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5月7日,到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华宁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三楼312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5月7日,向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7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9年5月7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挂牌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08:30至2019年5月10日09:30。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竞买成交者,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不成交者,竞买保证金自挂牌截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九、挂牌出让具体事务由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办理。详情参阅宗地挂牌出让文件或向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咨询。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华宁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三楼312室)
联 系 人:
华宁县国土资源局
杨先生或董先生 联系电话:0877—5016077
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张女士或李先生 联系电话:0877-5029123
开户名称: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华宁县支行
开户账号:24059301040007629
华宁县国土资源局
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