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拟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地块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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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XTC(2019)18号 |
宗地总面积: |
344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平县古城街道办事处锦秀路民族广场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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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6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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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24米 |
出让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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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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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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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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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1.同一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申请人)。2.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申请。
三、申请人必须于 2019年5月13日 至 2019年6月11日(节假日不受理) 到新平县国土资源局(新平县古城街道锦秀路23号)领取地块相关资料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新平县古城街道锦秀路23号)
联 系 人:鲁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0877-701116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