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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陆良县人民政府批准,陆良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陆良县LCG2018—10号地块(一、二、三、四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10号地块一、二、三、四期合并整体出让,不得单独申请。用地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按照片区整体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用工程款充抵竞买保证金,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县政府支付工程款后再交纳土地出让金;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60个工作日内交清所有土地出让金,逾期则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保证金;竞得人在建筑层数、建筑布局、功能、产业业态及风貌特色等方面,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的滇中健康城核心区详细规划及特色小镇规划进行建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5月28日至6月11日,到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申请人到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的日期:2019年6月3日至6月11日,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2019年6月13日10时。 七、拍卖地点: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对于2019年6月3日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足额缴纳土地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电话:(0874)6264887、6262762 账户名称:陆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 户 行:建行陆良支行 帐 号:53050164763600000104-0131
陆良县自然资源局 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二○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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