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州国土资源局组织学习《德宏州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指出,“八小时之外”是指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的各种社交场合、公共场合中政治规矩、廉洁自律和品德作风等方面表现,以及遵循社会公序良俗原则等情况。要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要求,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坚持强化预防、依规依纪、惩教结合,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特别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不触“底线”,不碰“红线”,严守“十禁止”;要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十自律”;要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廉洁修身,谨言慎行,依规依纪依法参与各类社会活动,把握“十谨慎”;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笃行“十提倡”。
会议强调,要将干部职工特别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情况作为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评议、考察考核、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如实自查并报告自己“八小时之外”活动的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干部职工特别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问题档案,将“八小时之外”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奖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对 “八小时之外”发生的一般性、苗头性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约谈或诫勉,责令限期整改;构成违纪的,依据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