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自然资预〔2019〕14号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500kV白邑输变电
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
自然资源部: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的规定,我厅受理了500kV白邑输变电工程项目的建设用地预审申请,并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初审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依据〕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十三五”电网主网架规划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18〕54号),500kV白邑输变电工程已列入电网“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应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符合受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范围。
〔项目建设意义〕项目建设能优化电网结构,增强昆明主城东、北部220kV电网适应性;提高供电可靠性、降低事故风险;满足负荷发展、分担厂口变与七甸变供电压力,项目建设十分必要。该项目投资预算6.7476亿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用地涉及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二、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项目用地现状分类〕该项目用地总规模9.1032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全为农用地9.1032公顷(耕地4.1741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4.1741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
〔不符合规划情形〕该项目已列入云南省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但因项目受设计变更、地形地质条件、松花坝水源保护区、昆明长水机场净空保护区等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占用部分永久基本农田。项目涉及占用昆明市官渡区境内永久基本农田4.1741公顷,官渡区已按照规定编制了《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方案》对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可行性以及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论证,已完成规划修改听证、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和专家论证等工作。
〔项目踏勘论证情况〕该项目占用耕地4.1741公顷,占用永久基本农田4.1741公顷,按照有关要求,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了踏勘论证。经过踏勘论证,专家根据变电站站址及塔基实际用地情况,认为项目整体基本合理,需对部分塔基进行优化,尽量不占用基本农田尤其是坝区基本农田。按照踏勘论证意见,在保证塔基安全建设的前提下,塔基全部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以达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目的。调整后的方案为最优选址方案,符合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
三、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论证情况
见《500kV白邑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四、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项目用地功能分区〕该项目总用地规模为9.1032公顷,功能分区全为站址。站址包括站内工程和站外工程,站内工程用地5.8648公顷,其中500kV 配电装置及高抗场地2.7416 公顷、220kV 配电装置场地1.1413 公顷、主变及35kV 配电装置场地1.5872公顷、主控通信楼场地0.1715 公顷、警传室等辅助场地0.1279 公顷、巡维中心场地0.0953 公顷。站外工程用地3.2384 公顷,其中站外防(排)洪设施及边坡用地2.5010 公顷,进站道路0.7374 公顷。根据《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建标〔2010〕78号)规定,变电站站区用地指标不包括站外各设施用地。通过与控制指标对比,结合站区用地基本指标及用地调整指标控制值应为4.7440公顷,项目站内工程实际用地5.8648公顷,本项目站内工程用地超出用地控制指标。
〔项目用地规模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形〕该项目用地规模中站内工程超过《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建标〔2010〕78号)的规定,本项目超标准的主要原因为: 220kV户外GIS改为220kV户内GIS;增加了融冰装置、巡维中心;35kV无功场地设备之间增加巡检机器人通行空间等,用地指标中暂未设置这些功能分区的用地标准。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6号)文件规定,500kV白邑输变电工程应当开展项目节地评价,落实节约用地的工程技术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设单位已按相关规定开展节地评价工作并通过专家组评审。经论证,各功能区用地规模基本合理,用地符合集约节约使用土地的要求。
五、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
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缴费标准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最高标准的两倍执行,我厅将督促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六、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该项目属于初次预审。
七、小结
综上所述,我厅拟同意该项目用地。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我厅的初步审查意见报上,请予审查。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5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春雨 0871-65703080)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