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自然资预〔2019〕21号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蒙自至屏边高速公路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
自然资源部: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的规定,我厅受理了蒙自至屏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预审申请,并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初审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依据〕该项目已列入《云南省道网规划修编(2016-2030年)》,并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蒙自至屏边高速公路有关事项的函》(云发改办基础〔2016〕365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应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符合受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范围。
〔项目建设意义〕项目建设对推进我国向西南开放,加快地区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和云南公路主骨架,维护边疆稳定,实现“一带一路”倡议,紧密联系长江经济带与东南亚各国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项目拟投资654218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用地涉及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冷泉镇、水田乡和屏边县新现镇、玉屏镇。
二、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项目用地现状分类〕该项目申请用地总规模173.4182公顷(其中新增用地规模168.7023公顷,原有建设用地4.7159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151.4589公顷(耕地74.8633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15.4835公顷),建设用地4.7159公顷,未利用地17.2434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
〔不符合规划的部分用地情况〕该项目已经列入《蒙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及《屏边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但涉及占用蒙自市境内永久基本农田6.7569公顷和屏边县境内永久基本农田7.9081公顷,蒙自市和屏边县已按规定编制《蒙自至屏边高速公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蒙自市、屏边县)》,材料齐备;相关县(市)将在用地报批前完成规划修改听证、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和专家论证等工作。
该项目占用耕地74.8633公顷,占用基本农田15.4835公顷,按照有关要求,我厅已组织开展了踏勘论证。经过踏勘,认为项目用地选址比较合理,但存在用地规模偏大、占耕较大等问题,建议对用地方案进行调整优化。按照踏勘论证意见,建设单位对用地规模较大问题进行了局部优化,基本符合供地政策和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
三、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论证情况
见《蒙自至屏边高速公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蒙自市、屏边县)》。
四、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项目用地功能分区〕项目总用地规模173.4182公顷,其中路基80.3098公顷,桥梁33.0881公顷,隧道3.1923公顷,交叉39.5976公顷,沿线设施17.2304公顷。
〔项目用地规模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按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要求,项目用地规模与土地使用标准对比情况如下表:
项目用地规模与土地使用标准对比情况表
单位:千米、处、公顷、公顷/千米、公顷/处
功能分区 |
规模 |
实际用地 |
国家标准 |
对比情况 |
是否符合用地标准 |
|||
单位用地 |
总用地 |
单位用地 |
总用地 |
实际用地-国家标准 |
||||
总体指标 |
25.805 |
6.7203 |
173.4182 |
7.8203 |
201.8028 |
-28.3846 |
是 |
|
路基工程 |
11.664 |
6.8853 |
80.3098 |
7.0305 |
82.0038 |
-1.6940 |
是 |
|
桥梁工程 |
13.225 |
2.5019 |
33.0881 |
2.5500 |
33.7238 |
-0.6356 |
是 |
|
隧道 工程 |
中长隧道 |
10 |
0.2673 |
2.6732 |
1.3294 |
13.2940 |
-10.6208 |
是 |
短隧道 |
3 |
0.1730 |
0.5191 |
0.9900 |
2.9700 |
-2.4509 |
是 |
|
交叉 工程 |
冷泉互通 |
1 |
20.4835 |
20.4835 |
22.3330 |
22.3330 |
-1.8495 |
是 |
新现互通 |
1 |
19.1141 |
19.1141 |
22.3330 |
22.3330 |
-3.2189 |
是 |
|
沿线 设施 |
主线收费广场 |
1 |
1.1691 |
1.1691 |
1.3415 |
1.3415 |
-0.1724 |
是 |
主线收费管理设施 |
1 |
1.5244 |
1.5244 |
1.5333 |
1.5333 |
-0.0089 |
是 |
|
冷泉收费管理设施 |
1 |
0.5938 |
0.5938 |
0.6000 |
0.6000 |
-0.0062 |
是 |
|
新现收费管理设施 |
1 |
0.5984 |
0.5984 |
0.6000 |
0.6000 |
-0.0016 |
是 |
|
新现服务区 |
1 |
6.4998 |
6.4998 |
6.5333 |
6.5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