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 初审意见的报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9-12-19 05:49:21 【字体:

云自然资预〔201926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

初审意见的报告

 

自然资源部: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的规定,我厅受理了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建工程项目的用地预审申请,并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初审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依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道网规划修编(2016-2030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61号),项目应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符合受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范围。

〔项目建设意义〕项目建设对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布局,提高云南省干线公路网主骨架技术等级结构、有效发挥高速公路在综合运输系统中的功能和作用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总投资约为204.8299亿元,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用地涉及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昆明市五华区、西山区。

二、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项目用地现状分类〕项目用地总规模726.1873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641.4020公顷(耕地220.8371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98.2567公顷),建设用地47.6206公顷,未利用地37.1647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

〔不符合规划情形〕项目已列入禄丰县、西山区、五华区调整完善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项目清单,但因项目为线性工程,路线厂、用地面积大、沿线基本农田保护区密集,受线路设计技术要求及地质地形等条件影响,无法完全避让沿线永久基本农田。项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98.2567公顷公顷,其中:楚雄州禄丰县境内永久基本农田94.5416公顷、昆明市五华区境内永久基本农田1.3383公顷、昆明市西山区境内永久基本农田2.3768公顷。已按照规定编制了《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对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可行性以及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论证,并完成了规划修改听证、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和专家论证等工作。

三、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论证情况

见《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四、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项目用地功能分区〕该项目总用地规模726.1873公顷,项目用地包含主线工程、连接线工程。其中主线工程用地673.0534公顷,连接线工程用地53.1339公顷。用地功能分区含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和沿线设施,其中路基工程用地303.2127公顷、连接线用地53.1339公顷、桥梁工程用地122.8824公顷、隧道工程用地10.9621公顷、交叉工程用地189.9598公顷、沿线设施用地46.0364公顷。本项目所处地形为山岭重丘区,属Ⅲ类地区,根据《公路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的规定,项目用地指标符合性验证采用总体指标和分项指标进行验证。

(一)总体指标

1.项目主线按高速公路双向六车道(33.5米)标准进行建设,主线路线长106.835公里,其中隧道长31.149公里,扣除隧道长为75.686公里,用地规模673.0534公顷,实际用地8.8927公顷/公里。国家对33.5米高速公路六车道公路总体指标单位用地标准规定为8.8994公顷/公里,本项目主线实际用地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2.谷律立交连接线按二级公路(21米)标准进行建设,路线长3.414公里,用地规模15.7913公顷,实际用地4.6255公顷/公里,国家对21米二级公路总体指标单位用地标准规定为4.7001公顷/公里,谷律立交连接线实际用地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3.和平立交连接线按二级公路(12米)标准进行建设,路线长1.324公里,用地规模2.6457公顷,实际用地1.9937公顷/公里,国家对12米二级公路总体指标单位用地标准规定为3.6183公顷/公里,和平立交连接线实际用地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4.舍资立交连接线分别按二级公路(12米)标准进行建设,路线长1.037公里,用地规模2.5077公顷,实际用地2.4182公顷/公里,国家对12米二级公路总体指标单位用地标准规定为3.6183公顷/公里;二级公路(10米)标准进行建设,路线长2.067公里,用地规模4.5公顷,实际用地2.177公顷/公里,国家对10米二级公路总体指标单位用地标准规定为3.4334公顷/公里。舍资立交连接线实际用地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5.禄丰立交连接线分别按一级公路(25.5米)标准进行建设,路线长4.135公里,用地规模26.8724公顷,实际用地6.4988公顷/公里,国家对25.5米一级公路总体指标单位用地标准规定为6.8696公顷/公里;四级公路(4.5米)标准进行建设,路线长0.467公里,用地规模0.8168公顷,实际用地1.749公顷/公里,国家对4.5米四级公路总体指标单位用地标准规定为1.9069公顷/公里。禄丰立交连接线实际用地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综上,从总体指标符合性验证结果看,项目用地符合《公路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的规定。

(二)分项指标

分项指标按各个功能用途的用地规模带入验证符合性,项目各个功能分区用地规模、指标适用情况的符合性验证情况如下:

1.路基工程

本项目主线路基长度为49.373公里,路基工程用地面积303.2127公顷,平均用地标准为6.1413公顷/公里,国家对高速公路双向六车道35.5米单位用地标准规定为8.4523公顷/公里,主线路基工程用地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2.桥梁工程

本项目主线桥梁工程长度为26.313公里,实际用地122.8824公顷,桥梁工程用地面积按公式(SB×(LW)÷10000)计算得出127.6205公顷。实际用地面积小于用地控制标准,桥梁工程用地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3.隧道工程

本项目隧道工程长度为31.149公里,隧道工程用地10.9621公顷,项目共涉及隧道24座,均为独立双洞,所有隧道洞口仰坡围岩级别均为Ⅲ级、Ⅳ级,Ⅲ级围岩用地指标为1.2028hm²/座,Ⅳ级围岩用地指标为1.4868hm²/座。该项目隧道平均用地标准为0.4568公顷/座,实际用地面积小于用地控制标准,隧道工程用地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4.交叉工程

交叉工程用地面积189.9598公顷,昆明三环枢纽互通立交用地24.8811公顷、西北绕城枢纽互通立交用地面积47.7012公顷、勤丰枢纽立交用地面积37.9002公顷、谷律互通立交用地面积17.3641公顷、禄丰互通立交用地面积21.7582公顷、舍资立交用地面积21.8092公顷、和平立交用地面积18.5458公顷。其中昆明三环枢纽、西北绕城枢纽、勤丰枢纽立交为Ⅲ型四肢枢纽,国家规定用地标准为56.6667/座;其余为一般互通(单喇叭含三角区域),国家规定指标值为23.3334/座,本项目各个枢纽和互通均低于国家规定指标值,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5.沿线设施

收费设施4处:《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规定,互通式立体交叉匝道收费广场3处与交叉工程合并计算用地面积;岷山收费广场用地面积为6.4487公顷,国家规定用地标准加可调整系数为6.6746公顷,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服务区1处:勤丰服务区用地7.4921公顷,国家对高速公路双向六车道服务区规定用地标准为7.6000公顷/处,实际用地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停车区1处:团结停车区用地面积2.1173公顷,国家对高速公路六车道规定停车区用地标准为2.1333hm²/处,实际用地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舍资停车区与舍资养护工区、道路监控通行分中心、隧道管理所同址合建:合建的用地面积为6.9051公顷,国家对养护工区用地标准为2.5333hm²/处,路监控通行分中心用地标准为1.7333hm²/处,隧道管理所用地标准为0.5333hm²/处,合建后用地标准为6.9332公顷,实际用地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桥隧变电站1处:用地面积0.0407公顷,国家对单独设置的桥隧变电站用地指标规定为0.0800公顷/处,实际用地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收费站管理中心2处:和平立交收费站管理中心用地面积0.4890公顷、舍资收费站管理中心用地面积0.6公顷,国家对收费站管理中心规定用地指标为0.6公顷/处,实际用地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和平养护工区及道路监控通信分中心同址合建:合建的用地面积为4.0194公顷,国家对养护工区用地指标规定为2.5333公顷/处、道路监控通信分中心用地指标规定为1.7333公顷/处,总用地指标为4.2666公顷,合建的护工区及道路监控通信分中心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桥隧变电站及桥隧养护管理站合建6处:本项目将6座桥隧变电站与6座桥隧养护管理站进行同址合建,总用地面积为1.7852公顷,平均用地面积为0.2976公顷/处。国家对桥隧变电站用地指标规定为0.0800hm²/座、桥隧养护管理站用地指标规定为0.5333hm²/座,根据计算得出总用地指标为0.6133hm²/处,合建的6处桥隧变电站与桥隧养护管理站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收费站管理中心、养护工区合建1处:合建的总用地面积3.0824公顷,国家对匝道收费站管理中心用地指标规定为0.8667公顷/处、高速公路养护工区用地指标规定为2.5333hm²/处,合建后的总用地指标为3.4hm²,合建的收费站管理中心、养护工区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收费站管理中心、养护工区、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合建1处:合建的总用地面积为5.3152公顷,国家对收费站管理中心用地指标规定为1.5333公顷/处、养护工区用地指标规定为2.5333公顷/处、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用地指标规定为1.7333公顷/处,合建后的总用地指标为5.7999公顷,合建的收费站管理中心、养护工区、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沿线设施边坡用地7处:勤丰服务区1边坡用地1.2396公顷、勤丰服务区2边坡用地1.8363公顷、舍资停车区、养护工区、道路监控通行分中心、隧道管理所边坡用地2.0755公顷、舍资停车区2边坡用地0.6528公顷、团结停车区1边坡用地1.0442公顷、团结停车区2边坡用地0.7278公顷、舍资收费站管理中心用地0.1651公顷,国家对沿线设施边坡用地指标规定按照实际设计方案计算。通过计算,涉及的7个沿线设施边坡用地控制指标分别为1.2515公顷、1.8657公顷、2.1公顷、0.6638公顷、1.071公顷、0.7563公顷、0.18公顷。实际用地均为低于设计用地面积,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从分项指标验证结果看,各个功能用途分区用地规模均小于国家标准,项目用地符合《公路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的规定。

通过使用总体指标和分项指标进行土地使用标准符合性验证,本项目申请用地总规模和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均小于《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规定。

〔项目用地规模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该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均符合《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规定。

五、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

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缴费标准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最高标准的两倍执行。我厅将督促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六、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该项目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确定的项目选址、功能分区、用地规模,于201612月通过原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用地预审。由于项目调整设计,项目选址及用地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超过用地预审范围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0%,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相关要求向自然资源部申请项目重新用地预审。

经核实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建工程项目用地部分地块涉及生态红线范围,但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

七、小结

综上所述,我厅拟同意该项目用地。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我厅的初步审查意见报上,请予审查。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610

(联系人及电话:张春雨  087165703080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196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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