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消防作业单位:
为确保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机关消防维护保养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确定单位的消防维护保养单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维保单位必须具备有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检测、维修、保养的资质要求。并有5家单位以上的消防维保经历。
二、维保内容。厅机关办公大楼和万源小区大、小车库及食堂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消防供水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和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的调试、检查、维护。
三、费用界定。主要是对上述系统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500元以下消防材料的免费更换,更换500元以上的材料费由省自然资源厅承担。
四、采购方式。采取询价招投标方式确定消防维保单位,价格以中标价为准。
五、经费来源。从厅机关预算的2019年行政成本性经费中列支。
六、支付方式。由厅机关与中标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按合同约定报销后一次性支付维保单位。
七、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时间从2019年6月10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止。
八、相关要求。请按以上要求于2019年6月17日(星期一)下午17:30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送至省自然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地址:北京路1018号306办公室,联系人:陈斌,电话:0871-65747363,13678721896。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