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动员会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9-01-21 09:56:25 【字体:

2019年1月14日14时至17时,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会议由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执法支队支队长魏黎明主持,各县(市)区局、局属分局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和支队全体人员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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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有关问题的通报》、《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农发〔2018〕3号)和王显刚、陈舜两位副省长的讲话。

会议指出: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一是在各类农业园区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三是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四是其它类型待政策到位再开展工作。

会议强调:此次“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集中整治时间延长到2019年3月份,按照“中央统筹、省级抓总、县级落实、部门协同”的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一要压实责任逐级负责。在“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改行动中,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牵起头来,主动作为、推进工作。各县(市)区局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确保各项清理整治措施落实。二要抓好分类整改。要区分类型推进整改任务,设施农用地符合政策的要加紧备案,符合规划政策的要加紧完善手续,占用耕地、农业用地的要坚决拆除。各级要把准政策,对清理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后期要边清查边整改,注意把握时间节点,打好提前量。三要清理到位不留隐患。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查一宗拆一宗,坚决消除违法状态。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要抓好整改落实。各级要按照会议精神,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条件标准,认真清理整治。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五要严控增量。对前期核查工作中明确的违法用地,要明确时限,抓紧整治整改。对违法用地有增无减的县(市)区,要停止土地报批,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六要兼并扫黑除恶。按照国家2018年至2020年扫黑除恶总体计划,在国土资源管理中,也存在私挖乱采、强占多占等违法行为,对土地违法达到移送标准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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