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韩润生等四位委员:
您和解丽平、戴信鑫、童雄四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培育关键矿产资源特色产业、支撑云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2020年省政协第120300100号提案,以下简称“100号提案”)收悉。省自然资源厅党组高度重视,及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等省直相关部门认真进行专题研究,提案中提出的“贯彻‘两山论’理念,加快关键矿产资源专项立法;强化管理机制创新,保障关键矿产资源产业发展;提前战略谋划、强化顶层设计,统筹产业发展战略格局”等工作建议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我们将在各项具体工作中认真吸纳、改进和提高,进一步做好培育云南省关键矿产资源特色产业,促进云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省自然资源厅职能职责及省直相关部门会办提供的相关材料,现将“100号提案”的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云南省查明关键矿产资源基本情况
我省素有“有色金属王国”之称,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发现各类矿产157种,占全国已发现矿种173种的90.75%,已查明资源储量的96种。云南省关键矿产资源得天独厚,由于特殊的成矿地质条件,呈现出分布范围广、类型多、资源储量大等特点,云南省查明的钨等15种关键矿产资源基本情况如下:
(一)钨:全省有上表钨矿区24处,查明上表保有三氧化钨组份量38.18万吨。重要成矿区带有个旧—文山—富宁成矿带、独龙江—腾冲成矿带和保山镇康成矿带及滇中成矿带上。主要分布在文山州、迪庆州、怒江州、红河州和大理州;其次为玉溪市、昆明市和保山市等。代表性矿床有麻栗坡县南温河钨矿、香格里拉市麻花坪钨铍矿、文山老君山钨矿、泸水市外岩房锡钨矿等。
(二)锡:全省有上表锡矿区67处,保有锡金属量118.88万吨。重要成矿区带有个旧—文山—富宁成矿带、独龙江—腾冲成矿带和保山镇康成矿带上。滇中成矿带、香格里拉成矿带和哀牢山成矿带有中小型锡矿床分布。主要分布在红河州、保山市、德宏州、大理州、文山州和怒江州等。代表性矿床(矿集区)有个旧锡矿、马关都龙锡锌矿、云龙铁厂锡矿、梁河来利山锡矿、腾冲小龙河锡矿等。
(三)钼:全省有上表钼矿区19处,查明上表保有资源储量30.45万吨。重要成矿区带有香格里拉成矿带、兰坪—普洱成矿带、哀牢山成矿带、独龙江—腾冲成矿带、丽江—大理—金平成矿带和滇中成矿带、独龙江—腾冲成矿带等。分布在迪庆州、红河洲、大理州、普洱市、楚雄州、普洱市、保山市等。主要矿床类型有斑岩型、矽卡岩型、热液型等。主要代表性矿床有香格里拉市铜厂沟钼矿、红山铜钼矿、祥云县马厂箐铜钼矿、金平县铜厂—长安冲铜矿、建水普雄铅钼矿、禄丰广通麂子湾铜钼矿等。
(四)锑:全省有上表锑矿区28处,保有资源储量35.95万吨。重要成矿区带有罗平—开远成矿带和滇中成矿带、临沧—勐海成矿带和保山成矿带和香格里拉成矿带。主要分布在文山州、大理州、经河州和临沧市。代表性矿床有广南县木利锑矿、巍山县笔架山锑矿、广南县皂角树锑矿等。
(五)镍:全省有上表镍矿区24个,保有资源储量74.71万吨。重要成矿区带有哀牢山成矿带、兰坪—普洱成矿带和滇中成矿带和保山—镇康成矿带。主要分布在普洱市、大理州、红河州、楚雄州、德宏洲等州市。主要矿床类型有与超基性岩有关的红土型镍矿床、铜镍硫化物型矿床。代表性矿床有元江镍矿、金平白马寨铜镍矿等。
(六)钴:全省有上表钴矿区32个,保有资源储量61546吨。重要成矿区带有哀牢山成矿带、兰坪—普洱成矿带和滇中成矿带。主要分布在普洱市和红河州,大理州、怒江州及昆明市,少量分于德宏州和保山市及文山州。主要矿床类型有与超基性岩有关的风化壳型钴矿床、铜镍硫化物型钴矿床、热液型铜钴矿床、与元古界碳酸盐岩有关的风化型钴矿。代表性矿床有墨江金厂—元江安定镍矿、永平厂街铜矿、易门县老厂钴矿、易门大黑山铜矿,金平白马寨镍矿等矿床中的钴矿。
(七)铂族金属:全省上表铂矿金属量总量63.11吨,共生钯0.785吨,铱0.157吨,铑0.089吨,鋨0.10吨,钌0.072吨。重要成矿区带有丽江—大理—金平成矿带和滇中成矿带,与超基性岩关系密切。主要分布在大理州、红河州、楚雄州等。代表性矿床为弥渡县金宝山铂钯多金属矿和元谋朱布铂钯矿。
(八)铍:全省有上表铍矿(绿柱石)矿区2处,氧化铍矿区7处。保有绿柱石矿物量19621吨,氧化铍资源储量11060吨。重要成矿区带有香格里拉成矿带、保山—镇康成矿带,个旧—文山—富宁成矿带。主要分布的迪庆州、文山州、红河州、保山市等。主要类型为伟晶岩型。主要矿床有香格里的县麻花坪钨铍矿、龙陵县黄连沟铍矿和麻栗坡县瓦渣铍矿。马关—麻栗坡地区部分铍矿晶体完整,达到宝石级(祖母绿)。
(九)铌钽:全省有上表铌钽矿区1处(盈江席草坝铌钽矿),保有铌钽氧化物资源总量835吨,有上表褐钇铌矿区1处,保有褐钇铌矿矿物量1199吨;铌矿区1处,保有铌氧化物资源量784吨。全省上表钽矿区2处,保有钽氧化物资源量367.27吨,均分布在独龙江—腾冲成矿带。重要成矿区带有独龙江—腾冲成矿带、保山镇康成矿带和滇中成矿带、临沧—勐海成矿带、个旧—文山—富宁成矿带。主要类型有花岗岩风化壳型铌钽铁矿、与碱性岩有关的铌稀土矿和与中基性岩有关的铌稀土矿。另外,镇康木厂、龙陵黄连沟地区钽矿找矿前景较好。目前铌钽矿主要分布在保山市、红河州、德宏州、迪庆州。
(十)稀土:全省查明保有稀土氧化物资源量13.37万吨,轻稀土氧化物3950吨,独居石矿物量3.94万吨,较稀土氧化物资源量1.35万吨。重要成矿区带有独龙江—腾冲成矿带(离子吸附型及矿物型)、临沧-勐海成矿带(离子吸附型、砂矿石)、个旧文山-富宁成矿带(离子吸附型和矿物型)和滇中成矿带北段(离子吸附型和矿物型)。此外,镇康木厂、永平卓潘和姚安老街子地区有与碱性岩有关的稀土矿分布,武定迤纳厂等地有与基性岩有关的矿物型稀土矿分布。主要分布在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临沧市、普洱市、红河州楚雄州和昆明市。近年通过基础地质调查和省基金出资勘查,初步确定了滇西腾冲-陇川稀土资源基地、临沧-勐海和建水等3个后备稀土资源基地。代表性矿床有牟定水桥稀土矿、云南省澜沧县上允稀土矿、建水普雄稀土矿,勐海勐往独居石砂矿床和陇川地区稀土矿。
(十一)锗:云南省目前上表锗矿床21个,查明保有锗资源储量1510.27吨。重要成矿区带有昭通—曲靖成矿带(铅锌矿中的伴生锗矿)和临沧—勐海成矿带(锗煤型锗矿)及滇中成矿带北部,其它铅锌矿区也有部分伴生锗。主要分布在曲靖市、临沧市、红河州。代表性矿床有会泽铅锌矿和临沧大寨锗矿。
(十二)铟:有上表铟矿产地17处,目前保有资源量7403.07吨。与热液型铅锌多金属矿关系较密切,重要成矿区带有旧-文山-富宁成矿带等,独龙江—腾冲成矿带和保山—镇康成矿带。主要分布在红河州、昭通市、文山州、保山市、普洱市等。
(十三)镓:目前开发利用水平尚低,全省有镓矿区29处,保有资源储量6912.72吨,为铝土矿、锡矿和铅锌矿等矿产中的伴生矿产。主要成矿带有个旧—文山—富宁成矿带和、罗平—开远成矿带等。主要分布在红河州、文山州等州市,集中分布在个旧矿集区和新冠锡矿、古山采选厂、老厂采选厂等锡矿区和文山铝土矿矿集区各铝土矿区及兰坪菜子地等铅锌矿区。
(十四)铷:目前查明保有氧化铷组分量233吨,评价大型铷矿床1处。工业矿床主要分布独在龙江—腾冲成矿带,香格里拉成矿带和个旧—文山—富宁成矿带也有找矿信息,主要分布在保山市、红河州。
(十五)锂:为国家重要的战略性急缺矿种,目前尚无查明资源量。随着地质勘查工作的逐步深入和科技手段的不断创新,近年来我省在滇中地区(昆明、玉溪等地)发现的碳酸盐粘土岩型锂矿有望成为潜在的关键矿产资源。
二、关于强化管理机制创新,保障关键矿产资源产业发展
(一)严格执行我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2017年7月,原国土资源部函复省人民政府批准了《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三轮矿规”),2017年12月,我省发布了三轮矿规。针对关键矿产资源,三轮矿规安排部署了以下主要工作:
1.将锡、钨、锗、稀土等多种矿产作为重点勘查矿种,兼顾稀有金属、稀散金属等矿产,划定了永平地区稀土矿重点勘查区、腾冲—梁河锡矿重点勘查区、金平—个旧锡铜铅锌稀有稀土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马关都龙锡矿重点勘查区、麻栗坡南秧田钨矿重点勘查区、石屏钨锡铜钼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等一批关键矿产重点勘查区,并明确了上述区域的管理措施:以部署国家地质勘查项目、中央和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为主,鼓励和引导商业性勘查投入。严格执行规划控制、计划投放和准入退出制度,统一部署地质勘查工作,集中资金和勘查技术力量,创新找矿理论和勘查技术方法。做好勘查信息公示工作,促进诚信自律,严格按照勘查实施方案开展地质勘查工作,按“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的要求进行地质勘查工作。
2.加强稀土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的统一规划和监督管理,规范勘查开发秩序。稳定钨锡锑开发格局,重点提升滇东南和滇西南地区资源基地开采和供给能力,合理利用共伴生钨、锡。鼓励伴生钨矿综合利用,纳入开采总量指标管理。强化对共伴生稀有稀散金属资源的综合评价与开发利用,实现有用组分梯级回收。加强煤、锡、铅锌、钨、铜等大型矿床中锗、镓、铟、铊、锶、锆、镉、铍、铌、钽等稀有、稀散金属元素综合利用。落实了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中的个旧锡矿区和都龙锡矿区2个国家规划矿区,划定了泸水石缸河锡矿重点矿区、梁河来利山锡矿重点矿区、临沧大寨锗煤矿重点矿区3个省级重点矿区,明确了重点矿区管理措施:严格执行规划控制、计划投放和准入退出制度、严格限定新建矿山严格控制最低开采规模。对于已有矿山存在规模小、数量多、布局不合理、资源浪费严重、生态保护和安全生产隐患大等突出问题,通过产业调整、转型升级、资源整合等方式,构建集约、高效、协调的矿山开发新格局,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3.继续实施钨矿、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实行按国家下达计划开采,控制开采总量。划定了金平阿得博独居石砂矿限制开采区、陇川龙安稀土矿限制开采区、勐海勐往独居石砂矿限制开采区、勐海独居石限制开采区、勐海勐康磷钇矿砂矿限制开采区、勐海勐阿磷钇矿砂矿限制开采区。明确限制开采区管理措施:区内稀土矿采矿权必须符合限制开采区的准入条件,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实行按国家下达计划开采,控制开采总量。
(二)坚持落实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
在《云南省“十三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鼓励实施老矿山“探边摸底增储”,有序建设铜、镍等有色金属资源接续地。积极推动境外资源合作勘探开发利用。强化开发管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坚持上大压小、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相结合,科学控制有色金属初级材料冶炼产能,集约发展精炼材料。积极研发轻质、高强、大规格、耐高温、耐腐蚀、低成本、高性能合金材料,延伸产业链,集中建设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基地。
(三)加大地勘投入,关键矿产资源取得丰硕成果
1.积极安排省级地勘基金投入勘查,成果丰硕。自2013年以来,省地勘基金在关键矿产资源投入涉及铍、铷、锂、铌、钨、锡、稀土、锗和钴矿,项目24个,资金14185万元。其中稀有金属项目5个,资金投入1992万元;稀土金属4个,投入资金2202万元;稀散金属项目3个,资金投入2484万元;区矿调项目7个,资金投入5869万元。正在实施稀土项目1个,资金947万元。拟实施稀有金属项目1个,预算资金100万元;稀土项目3个,资金591万元。
通过上述工作,关键矿产资源取得丰硕成果:在临沧市、红河州、大理州等地新发现稀土、锗等矿产。
2.开展基础地质工作,为关键矿产资源提供找矿信息。通过区域地质调查和矿产地质调查,获得4个稀土找矿远景区,6个稀有金属找矿远景区,1个稀贵金属找矿远景区(钴);15个稀土找矿靶区,6个稀有金属找矿靶区(钨锡铌钽铍铷),2个稀贵金属找矿靶区(钴)。
3.通过上述项目的实施,大幅度提高了我省关键矿产资源调查工作程度,圈定了一批新的找矿靶区,新发现了多处具有大中型找矿潜力的矿产地。在稀土矿、磷矿、硅石、锂矿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找矿方向,为我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顺利实施发挥了基础性、公益性矿产地质工作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为保障关键矿产资源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关于提前战略谋划、强化顶层设计,统筹产业发展战略新格局
长期以来,我省资源优势未能有效转为产业优势。经济运行进入新常态以来,云南矿产业小散弱、基础条件薄弱、产业链延伸不足,精深加工产品缺失等问题依然存在,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的发展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云南矿产业的发展,云南矿产业发展亟需进行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产业结构调整。
(一)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为加快推动我国战略性矿产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供应安全,国家近期印发了《战略性矿产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2020-2035)》,要求夯实资源保障,增强科技创新力,推动产业改造升级。
我省高度重视关键矿产资源高质量发展,将结合云南实际,按照《战略性矿产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2020-2035)》要求,抓紧编制具体政策措施,切实推进云南关键矿产资源高质量发展。
未来云南省将更加重视发展质量和效益,依托有色、稀贵金属等产业优势,夯实资源保障,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和循环综合利用,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更加注重多层次人才培育体系建设,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和高性能复合材料,延长产业链,推动产业改造升级,加快推动矿产业结构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
(二)推进落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我省正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开展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在新一轮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将认真研判我省矿业形势,对关键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作出合理的安排,进一步优化矿业开发布局,加快推进绿色矿业转型发展,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四、关于优化矿产资源产业布局,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一)新增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发展
1.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支持有色金属精深加工,2019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安排有色金属产业方面的资金7782万元,支持项目45个。
2.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0〕11号)要求,研究制定《云南省2020年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针对我省制造业重点支柱产业有色金属行业市场供应萎缩、产品价格跌幅较大的局面,新增安排10亿元,支持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实施商业收储、财政给予贴息补助,稳定行业发展。
(二)深入推进转型升级
在《云南省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7〕23号)中进一步要求:努力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和开发利用水平,继续加大新区找矿和勘探力度,挖掘现有矿山深部及周边资源勘探潜力,提升后备资源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加快资源整合步伐,促进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推进资源合理有序开发。依靠科技进步,适度开发利用低品位矿、难采选矿和尾矿,加强共生矿、伴生矿等研究开发和综合利用。以“两种资源”为指导,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周边国家开展资源勘探、开发和技术合作,组织实施好已开展前期工作的境外矿产资源项目。以引进开发有色金属冶炼产品高纯化技术装备为重点,加快有色金属产品高纯化进程。重点发展高纯稀有、稀贵金属,鼓励发展铜、铝、铅、锌、锡等常规有色金属高纯产品。以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为导向,大力发展有色金属合金产品。聚焦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环保、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制造等产业对先进材料的要求,依托区位优势,着力培育特色明显的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严控过剩产能毫不放松,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产能置换政策,严禁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新增产能。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两型三化”发展,突出数字化设备的应用及互联互通,生产过程数字化、智能化等,推动全省产业迈向中高端,以钢铁、有色等行业为重点,突出流程性、离散型、智能装备和产品、智能服务和管理等模式,推进数字化、智能工厂(矿山)建设。
(三)加快原材料质量提升
在《云南省原材料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云政办发〔2019〕63号)中实施过程中,重点培育建设难选冶矿石高效利用技术开发及应用、稀有稀贵金属材料研发、金属功能材料研发、化工新材料研发、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研发、新型绿色建材研发、新型结构材料研发、新型能源及光电子材料开发、新型环保及稀土材料开发应用等创新平台,积极发挥好创新平台的作用,为原材料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五、关于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一)支持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为解决科技成果落地难、评估难、确权难、激励难等问题,2019年,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财政支持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86号),从财政奖补、政策完善、金融支撑三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措施,对科技成果出让方和成果受让方、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等按规定给予补助。
2020年,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联合出台《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0〕3号),对实施财政资金奖补的原则、重点、条件、范围、要求和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安排科技成果转化奖补资金2840万元,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能及时得到财政奖补资金支持。
(二)降低科技型企业创新成本
2020年我省制定出台《云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云财规〔2020〕3号),安排资金1415万元,设立发放科技创新券,支持科技型企业用科技创新券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专业服务。进一降低科技创新成本,引导和激励科技创新创业主体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
六、关于构建多层次人才培育体系
云南省通过“平台+培养+引进”三位一体方式,支持云南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发展,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
2019年,我省安排省科学技术厅科技人才项目资金1.18亿元,支持新遴选省科技领军人才3位,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15位、高层次科技创新团队4个。新遴选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和省技术创新人才培育对象102位,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技术创新人才年度出站98位,新遴选省级创新团队培育对象20个。
2020年,我省将继续安排省科技厅科技人才项目资金1.08亿元,支持云南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发展。
七、关于贯彻落实“两山论”理念,加快关键矿产资源专项立法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矿产资源利用保护、矿政管理
1.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投资。中央财政投资主要是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涉及关键矿产勘查投入的工作经费较少。2017—2019年,中央财政在全省9个国家级整装勘查区和4个重要矿集区及其它重要找矿有利地区实施以1:5万矿产地质调查为主要工作内容的工作项目共计26项,投入工作经费1150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在关键矿产资源投入更多工作经费。
2.积极安排省级财政资金。2019年,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部门预算安排全省矿政资源管理以及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相关经费5480万元,用于开展矿产资源总规调整及环评报告编制、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矿规评估、矿规前期研究、矿产资源储量和压覆评估评审、矿产资源勘查实施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省矿产地质与区域成矿规律综合研究、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抽查、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矿业权智能审批管理信息系统等。
2020年,在省自然资源厅部门预算安排经费3811万元用于支持绿色矿山遴选、矿业权勘查信息公示、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和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矿政资源管理工作。
(二)支持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
1.紧紧抓住自然资源部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契机,全面清查我省金沙江及赤水河两岸各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治理任务,2019年编制实施方案上报中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2.2019年至今共争取到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1.75亿元,将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有机结合,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
3.2020年安排省对下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补助资金共4580.56万元,支持相关州(市)开展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和治理。
(三)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2017年3月,原国土资源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银监会云南监管局、证监会云南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云国土资〔2017〕214号),方案中明确了我省绿色矿山建设的目标任务,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好国家对绿色矿山建设的用地、用矿、财政、环保、金融等支持政策。大力倡导绿色勘查,按照绿色矿山标准推进新建矿山设计和建设,加快老矿山改造升级,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在自然资源部2019年绿色矿山遴选工作中,我省有17家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目前正按自然资源部的要求,开展2020年绿色矿山遴选工作。
在做好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同时,我省积极落实上级部署,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参加、社会监督、共同推进”的原则,选取资源相对富集、矿山分布相对集中、矿业秩序良好、管理创新能力强的地区开展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云南磷矿资源(晋宁区、西山区和安宁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云南玉溪市新平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云南红河州个旧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云南红河州开远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4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绿色矿山建设是“点”,实施主体是矿业企业,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是“面”,实施主体是地方政府。选择绿色矿山建设成效显著的市或县,将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作为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集中连片、整体推动全域绿色矿山建设。通过充分发挥好“点”和“面”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使社会各界了解绿色矿山、认同绿色矿山、积极参与到绿色矿山建设中来。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动绿色生态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钢铁、有色行业转型升级政策文件的引导下,严格控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加快推进行业转型升级。
感谢你们四位委员一直以来对云南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帮助和支持!
联系单位:昆明市北京路1018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处
联系人及电话:张伟,0871-65747384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