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3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3-05-24 13:36:29 【字体:

 

尊敬的胡江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昆明市东川区建设绿色矿山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您所提出的关于支持东川区建设绿色矿山的建议,经与省生态环境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云南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绿色矿山是指矿山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的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建设绿色矿山,关键在于充分调动矿山企业的积极性,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矿山企业依法办矿,规范管理,加强科技创新,建设企业文化,使矿山企业将高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矿区和谐发展的外在要求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自觉承担起节约集约利用资源、节能减排、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企业责任。

2017年3月,原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从用地、用矿、财政、金融四个方面,出台了相应的激励政策措施。为落实好国家的政策措施,2017年8月,原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云国土资〔2017〕214号),对国土资规〔2017〕4号文件进行了转发,方案中明确了我省绿色矿山建设的目标任务,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好国家对绿色矿山建设的用地、用矿、财政、环保、金融等支持政策,积极调动矿山企业积极性,激励和引导绿色矿山建设,不断提升我省矿业领域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恢复水平。

2011—2014年,云南省共有四批、28个矿山企业先后列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2017年,我厅对全省28个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对符合政策规定、通过实地核查的23家试点单位上报原国土资源部并申请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2019年,对原23家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和新申报的11个矿山,按规定进行复核后,最终有符合遴选范围及条件的17家矿山企业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2020年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已于6月开始,截至目前,全省有20家矿山企业进行了申报。我厅正积极组织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技术单位、矿山企业开展相关审核工作。

在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同时,国家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发展示范区建设,我省结合实际开展绿色矿山发展示范区创建。2017年向原国土资源部上报了云南磷矿资源(晋宁区、西山区和安宁市)、云南玉溪市新平县、云南红河州个旧市、云南红河州开远市等4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

二、关于支持东川区符合条件的矿山纳入2020年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的办理意见

东川区是资源型城市,矿产资源丰富,矿产业的高度发展为东川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造成了东川区生态环境的破坏。东川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制定了东川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提出到2022年,全区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形成节约高效、环境美丽的绿色矿山建设新模式。东川区提出的绿色发展模式符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符合国家方针政策,符合我省努力建成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发展目标,省自然资源厅及相关部门将对东川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东川区2019年遴选入库的国家绿色矿山为:云南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东川新山金矿、华新水泥(昆明东川)有限公司东川区铜都镇锅底塘采石场石灰岩。2020年,由于部分矿山到期正在延续或采矿许可证即将到期,没有符合绿色矿山申报条件的企业,所以未申报。希望东川区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更多的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并积极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省自然资源厅及相关部门将加大对东川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指导,争取更多的矿山被纳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库,同时支持东川区将全区新建矿山、生产矿山全部纳入绿色矿山建设,推动东川绿色矿山发展示范区建设。

对于您在建议中提出在东川区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开采加工技术的研发、技术工艺设备的升级改造等方面投入一定资金扶持的建议,东川区在绿色矿山的建设过程中,相关项目应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重大决策、重大发展思路,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根据项目组织申报情况,对东川区技术水平高、投资强度大、改造成效好、质量效益优的绿色矿山项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给予支持。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十分重视东川区污染防治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按照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持续支持东川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和防治能力建设,并在有关项目推进过程中给于指导。其中,2015年—2017年省生态环境厅与昆明市联合向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专项申请了昆明市东川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共计2.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东川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和重金属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并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组织专家多次进行技术指导。从2019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支持了东川区重金属污染农用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技术示范2个项目,共计2000万元,用于帮助东川区提高重金属污染农用地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能力。从2020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支持了东川区弃渣环境风险管控项目废渣综合治理2个工程项目,共计2300万元。目前这些项目实施进度相对滞后,生态环境部专门作了通报,建议东川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完成,以便进一步申请国家相关支持。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按照《云南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支持东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同时,将重点指导昆明市和东川区按照中央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对东川区申报的符合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继续积极给予支持。对符合产业政策和生态环保要求的矿山项目,按照“提前介入,跟踪服务”的原则,指导昆明市、东川区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加快环评文件审批,提高环评审批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省科技厅历来重视矿冶节能环保领域的科技创新,一直以来大力支持矿冶节能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近期,省科技厅拟积极支持矿冶相关领域技术开发项目:一是“数字化矿山环境与灾害监测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研究针对有害气体、粉尘、废水的数字化监测设备和系统,开展矿山设备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升级改造;研究管道虚拟设计和运行模拟技术,研发矿山输送设备互联管控平台;面向有色金属、煤矿等矿山企业建设动态监测和预警平台,开展环境与灾害监测应用示范。二是“冶金行业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面向冶金行业及上下游产业,研究冶金行业工业互联网异构数据大数据的采集、清洗、存储、传输、共享和管理技术及标准;构建面向有色行业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并开展应用示范。三是“5G+工业物联网技术和应用研究”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结合5G与云端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化工业控制和调度技术,研发行业智能化数据分析与智能化控制系统;在烟草、能源生产、采矿、物流、制造等行业开展5G+工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在下一步工作中,省科技厅将结合云南省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绿色能源牌”等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加大对全省绿色矿山—矿冶—新材料精深加工全产业链的科技创新扶持力度,推动产业链工艺、节能减排、生产环境治理保护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及应用,持续推动矿山矿冶领域的绿色发展。

三、关于支持东川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的办理意见

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支持做好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三届省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精神,推进非煤矿山规范、安全、绿色发展,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初步确定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由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非煤矿山清理排查,确定非煤矿山保留、关闭退出“两个清单”,对于不符合采矿权出让登记、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标准、未通过矿山生态综合评估的须列入关闭退出;对于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保留。省自然资源厅将依据工作职责继续依法支持指导东川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和专项整治工作,助力东川区建设绿色矿山和申报绿色矿山。

关于依法支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中的矿业权整合重组问题。省自然资源厅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参加省级牵头部门组织的《东川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审议时,在支持开展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和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已提出了工作意见和建议。2019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文件,自2020年5月1日起进一步严格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在矿产资源整合过程中涉及协议出让的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对东川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中涉及的整合重组矿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继续依法做好指导工作,切实解决东川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与东川区政府的沟通和协调力度,加大对矿产资源整合重组和改造升级工作的督促指导,主动对转型升级矿山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为转型升级矿山企业完成采矿权延续、变更等手续做好服务;加强对淘汰关闭非煤矿山采矿权注销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完成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中淘汰关闭类矿山的矿业权注销工作。

四、关于对东川区绿色矿山建设给予政策支持的办理意见

省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加大绿色矿山矿业权管理政策支持力度。继续完善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制度,严格矿产资源规划管控,把住矿业权投放的准入环节,探索开发利用方案等日常监管与绿色矿山建设的衔接,按照竞争性出让的基本原则,优先投放绿色矿山发展示范区的矿业权,研究绿色矿山配套支持政策,进一步增强矿业权人对绿色矿山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再次感谢您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8月24日

(联系人:李炬 0871-65747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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