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勤勋代表:
您在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安宁发展大工业的用地保障力度的建议》已由大会秘书处交省自然资源厅办理。经认真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一、安宁市近几年用地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呈贡区等14个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云政复﹝2017﹞61号),下达安宁市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7748万亩,2018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省级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指标中追加滇中新区城乡建设用地指标3万亩(其中安宁市2000亩),规划至2020年,省人民政府批复安宁市新增建设用指标为4.9748万亩,截止2019年(含2019年已批用地),安宁市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7031万亩(使用率为54%),剩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2717万亩。
二、国土空间规划中加大对滇中新区的支持
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滇中新区的定位,加大对滇中新区的支持力度,按照自然资源部下达我省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等指标,以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充分考虑安宁市发展大工业的实际,据实核定安宁市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等指标,切实保障安宁市连片工业用地需求。
安宁市在发展大工业开发建设中,应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优化项目选址,尽量避让耕地,不占或少占水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