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不动产登记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为省自然资源厅行使不动产登记行政管理职能提供技术保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负责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用地的保障、协调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推进建设用地委托项目收尾工作。一是土地登记发证相关工作推进迅速,完成玉蒙铁路、云桂铁路文山段、六沾铁路宣威段、阿海、梨园、金安桥3个水电站登记发证工作;二是用地报批工作推进有力,共组卷2个重点项目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用地规模336.0232公顷(5040亩);三是用地预审工作全面完成,曲靖三宝至昆明清水高速公路建设用地预审于今年2月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复,中心承担的用地预审项目已全部完成;四是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落实推进;五是资金清理追缴效果明显。
2.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扎实推进。压缩办证时间,深入推进服务便民化;加强不动产权证书管理;着力做好微信服务平台运维;制定下发全省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管理办法;扎实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举办不动产权籍调查培训班;切实做好调研和宣传工作。
3.全面完成中缅油气和云南成品油管道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工作。
4.廉洁奉公,夯实支部党建工作。中心党支部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和党风廉政有关规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全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事业人员14人,劳务派遣2人,聘用1人。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1,407.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340.40万元,占总收入的95.2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7.55万元,占总收入的4.8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1,85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0.4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0.4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6.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3.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但经费仍是自收自支,暂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850.4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资产总额11693.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91.89万元,固定资产995.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22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出租房屋602.36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9.75万元。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设备采购支出总额6.227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复印机、彩色打印机、传真机等。经费来源为自由资金。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