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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完成省级第一轮技术复核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0-01-14 10:54:28 【字体:


1月13日,省自然资源厅召开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视频会议。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赵乔贵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处室、省生态环境厅、林业和草原局、各州(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各州(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规划管理部门分管领导、相关科股室和承担技术工作单位相关人员共1921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要求,2019年8月,全省启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向各州(市)提供统一的底数和底图、联合印发《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实施方案》,并组织调研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有序推进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2019年底,全省16个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自查成果全部提交。截至2020年1月初,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完成了第一轮省级技术复核,并已将复核意见印发至各州(市)。

会议指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前期工作仍存在不足,部分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督促协调力度不够,深度参与不够,州市级初审工作不深不细,相关部门配合协调参与不足,基础工作不扎实;作业单位能力水平参差不齐,技术方面还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资料收集、边界一致性分析及纠偏工作不到位,数据处理及优化调整不合理,调整数据、调整依据、应划尽划工作不全面,实地踏勘、座谈交流未按要求开展等,以上问题已经影响了省级审核工作进度。

会议要求,州(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抓好落实;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将第一轮技术审核存在问题向州(市)人民政府汇报清楚,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督促各县(市、区),以问题为导向,及时组织对县(市、区)修改成果的初审,汇总完善州(市)自查报告,州、县级技术服务单位要结合自然资源部近期的技术标准,认真开展修改完善,确保评估调整成果科学合理。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评估自查成果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州(市),将进行通报、约谈,直至问责;对评估自查成果不符合要求的技术作业单位将进行通报,被通报两次进入黑名单,不允许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技术工作。

会议强调,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要依据《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判定调整方案的合理性,必须要树立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后生态功能要有所提升这一主导思想,让评估后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得实、能落地,守得住、有权威,助力生态文明排头兵和最美丽省份建设,保护好云南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原野沃土。

会议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3月底前,完成省级自评工作,上报省级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成果(送审稿)。4月,国家技术审核小组对省报送数据进行技术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展专家论证,省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形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成果(报批稿)。6月,省上报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成果(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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