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新平县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重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0-11-20 14:26:59 【字体:

云自然资预〔2020〕9号

自然资源部: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的规定,新平县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于2016年3月11日通过原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用地预审(云国土资预〔2016〕20号),用地预审批复用地规模351.8000公顷。项目在初步设计及施工阶段,综合考虑地质地貌、行车安全、建设成本、工程施工难易程度等,局部路段调整路线方案,增加边坡防护等工程,导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重新申请用地预审,我厅受理了该项目重新用地预审申请,并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初审审查,项目代码:2018-530427- 48-01-012435。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依据〕新平县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列入《云南省道网规划修编(2016—2030年)》(云政办发〔2017〕61号)和《云南省“十三五”高速公路建设行动方案》(云政办发〔2017〕68号),项目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云发改基础〔2016〕390号)及批复初步设计(云发改基础〔2016〕1102号)。

〔项目建设意义〕项目的建设是完善云南省高速公路网布局,提高云南省干线公路网主骨架技术等级结构、满足交通发展需求、有效发挥高速公路在综合运输系统中的功能与作用的需要。本项目作为连接滇西南的最便捷高速主通道,对合理引导滇西南沿边开放城市群布局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涉及玉溪市新平县、峨山县。

二、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项目用地现状分类〕该项目总用地规模390.3569公顷,其中农用地346.7304公顷(耕地104.6352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3.6226公顷,园地14.8957公顷、林地190.3552公顷、其他农用地36.8443公顷),建设用地18.3859公顷,未利用地25.2406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

项目涉及新平县境内用地规模为370.8155公顷,其中农用地328.7051公顷(耕地103.6881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3.6226公顷,园地14.8957公顷,林地173.6382公顷,其他农用地36.4831公顷)、建设用地18.3222公顷、未利用地23.7882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

项目涉及峨山县境内用地面积19.5414公顷,其中农用地18.0253公顷(耕地0.9471公顷,不含永久基本农田,林地16.7170公顷,其他农用地0.3612公顷)、建设用地0.0637公顷、未利用地1.4524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

〔项目用地不符合规划情形〕新平县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列入《玉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但涉及占用玉溪市新平县境内永久基本农田3.6226公顷,新平县人民政府已按规定编制《新平县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材料齐备;新平县已完成规划修改听证和专家论证等工作,已取得专家组意见。

〔项目需要踏勘论证情形〕按照有关要求,占用基本农田或占用其他耕地规模较大(包括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淹没区用地)的建设项目,需组织实地踏勘论证工作。该项目占用新平县境内耕地103.6881公顷,其中涉及永久基本农田3.6226公顷,占用峨山县耕地0.9471公顷,不含永久基本农田,按照有关要求,已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踏勘论证。

〔踏勘论证后认为符合要求的情形〕通过踏勘论证,认为项目建设方案符合供地政策和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用地选址和用地规模比较合理,规划修改方案和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切实可行。

三、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项目用地功能分区〕该项目总用地规模390.3569公顷;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分别为:主线路基工程用地162.9227公顷,桥梁工程用地60.4956公顷,隧道工程用地13.8934公顷,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用地98.4596公顷,沿线设施用地54.5856公顷。按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要求,项目用地规模与土地使用标准对比情况如下表:

新平县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规模与土地使用标准对比情况表

单位:公顷、公顷/千米、公顷/处

功能分区

实际用地

国家标准

对比情况

是否符合

用地标准

单位

总用地

单位

总用地

实际用地-国家标准

用地

用地

公路主线

路基工程

7.0268

162.9227

7.0305

163.0092

-0.0865

桥梁

60.4956

60.9725

-0.4769

隧道(连拱)

0.4195

4.1950

0.7325

4.3950

-0.2000

隧道(独立双洞)

1.3855

9.6984

1.4509

10.1563

-0.4579

小计

237.3117

238.5330

交叉工程

达哈互通

33.4702

33.4702

46.3333

46.3333

-12.8631

新平西立交

18.4105

18.4105

22.3334

22.3334

-3.9229

新平东立交

18.3833

18.3833

22.3334

22.3334

-3.9501

大开门互通

28.1956

28.1956

46.3333

46.3333

-18.1377

小计

98.4596

137.3334

沿线设施

戛洒联络线

3.5296

15.3186

3.6488

15.8358

-0.5172

新平西联络线

3.6086

8.3719

3.6488

8.4652

-0.0933

新平东联络线

3.6147

12.6514

3.6488

12.7708

-0.1194

服务区

6.5262

6.5262

6.5333

6.5333

-0.0071

达哈收费站管理用房

0.5490

0.5490

1.5333

1.5333

-0.9843

新平西收费站管理用房

0.4548

0.4548

1.5333

1.5333

-1.0785

新平东收费站管理用房

0.5763

0.5763

1.5333

1.5333

-0.9570

隧道管理所

0.2137

0.2137

0.5333

0.5333

-0.3196

养护工区

2.5251

2.5251

2.5333

2.5333

-0.0082

路政应急

7.3986

7.3986

7.4000

7.4000

-0.0014

小计

54.5856

58.6716

合计

390.3569

434.5380

〔项目用地规模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该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均符合《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建标〔2011〕124号)的规定。

四、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

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社保、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缴费标准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最高标准的两倍执行。我厅将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保、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五、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该项目于2016年3月11日通过原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用地预审,因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规定,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时不占永久基本农田,用地报批时占用,按有关要求报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故该项目重新申请用地预审,用地重新预审范围与项目勘测定界范围一致。

经查询该项目不涉及占用峨山县、新平县各级各类保护区;不涉及占用峨山县生态保护红线,涉及占用新平县生态保护红线7.7742公顷,玉溪市大戛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编制占用生态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方案并取得省级论证意见;本项目符合新平县、峨山县城市总体规划、集镇规划及相应村庄规划。

该项目在峨山县境内不存在违法用地,在新平县境内存在违法用地,新平县自然资源局于2018年6月1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罚款10324884.93元,玉溪市大戛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8月9日缴清罚款。

六、小结

综上所述,我厅拟同意该项目用地。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规定,现将我厅初步审查意见报上,请予审查。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徐凝晖   0871-65747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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